XX 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精神,切实加强法官
助理队伍建设,科学规划法官助理职业发展路径,着力破解制约
队伍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
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队伍,为法官员额制提供有力的司法辅
助支撑,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
时代政法各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围绕 “推
动法官助理职业化、专业化” 这一核心目标,以分阶培养为主
线,以能力提升为重点,以科学考核为抓手,积极探索符合审判
规律的法官助理成长新模式,努力提升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的整体
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循序渐进原则。按照 “先基础、后专业、再综合” 的
内在逻辑,合理设定各培养阶段的目标任务,确保法官助理在每
一阶段均能获得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历练,既避免无序生长,又防
止拔苗助长;
二是分类施策原则。针对不同培养阶段法官助理的知识结构、
实践经验和能力短板,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做到因材施教、
精准滴灌;
三是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单独序列的分阶考核评价机制,坚
持量化评比,通过动态晋阶管理破除年功依赖惯性,充分激发法
官助理比学赶超的内生动力;
四是激励导向原则。将分阶培养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入
额遴选等机制深度衔接,使成长路径清晰可见、有据可依,让法
官助理安心履职、潜心成长。
(三)培养目标与周期安排
分阶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五年,可根据法官助理的实际表现适
当缩短。
一是设立三个培养阶段:第一阶段为书记员基础培养期,一
般为 1 至 2 年;第二阶段为初级法官助理能力提升期,一般为 2
年;第三阶段为高级法官助理综合深化期,一般为 1 至 2 年;
二是培养目标循序渐进:第一阶段侧重夯实业务基础、熟悉
审判流程节点;第二阶段侧重提升法律文书撰写及庭前辅助综合
能力;第三阶段侧重培养独立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实战能力;
三是经过系统培养,使每名法官助理逐步具备扎实的基础业
务素能、规范的司法辅助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独立处理事务的综合
能力,为优秀法官助理参加法官员额遴选储备坚实资本。
二、各阶段培养重点内容
(一)第一阶段:书记员基础培养期
本阶段重点着眼于新任法官助理 “零起点” 问题,以培养
基本业务素能、熟悉审判工作全流程节点为核心任务。新录用法
官助理须以书记员身份进入审判团队,在经验丰富的书记员和法
官助理带领下完成基础培养,切实做到打牢底盘、夯实根基。
一是熟悉审判流程全链条。全面掌握立案登记、送达、排期
开庭、庭审记录、案件宣判、案卷整理归档等基础审判辅助事务,
做到各节点环节操作规范、运转顺畅,准确理解诉讼程序的内在
逻辑,形成对审判工作的整体性认知;
二是强化文书制作基本功。围绕庭审笔录、送达回证、委托
鉴定函等日常辅助文书的制作开展专项训练,做到格式规范、内
容准确、表达清晰,为后续参与裁判文书草拟工作奠定扎实的文
字基础;
三是培育职业道德底色。依托政治轮训、法庭旁听、案件研
讨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本阶段法官助理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筑
牢清正廉洁的职业底线,增强对审判辅助岗位的职业认同感,培
养严谨细致、忠于职守的职业素养。
(二)第二阶段:初级法官助理能力提升期
本阶段重点着眼于拓宽业务视野、深化专业能力,以协助法
官完成庭前准备和法律文书撰写为主要工作导向。经考核达到晋
阶条件的法官助理正式进入初级法官助理序列,培养周期一般为
2 年,聚力在实战实训中锻造较为全面的司法辅助专业能力。
一是深化庭前准备工作能力。着重培养法官助理全面承担庭
前准备工作的实操能力,包括审查诉讼材料、梳理案件争议焦点、
协助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办理委托鉴定评估事宜、协助审查诉讼
保全申请等,确保各项庭前事务规范推进,切实减轻员额法官事
务性工作负担,提升审判团队整体效能;
二是提升裁判文书草拟能力。在法官指导下,系统训练本阶
段法官助理草拟裁判文书的综合能力,重点强化对案件事实的提
炼归纳、法律关系的准确识别和裁判说理的逻辑表达,由简到繁、
由易到难,逐步实现从辅助修改到独立草拟的能力跃升,文书质
量须达到所在庭室法官认可的基本水准;
三是开展司法调研与综合写作训练。结合日常审判实践,为
本阶段法官助理分配司法调研、信息宣传等综合写作任务,鼓励
其对审判实务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开展研究,培育问题意识和研究
能力,搭建 “经验分享・思想众筹”“青年法官论坛” 等平台,
激发法官助理主动思考、勤于钻研的学习氛围。
(三)第三阶段:高级法官助理综合深化期
本阶段重点着眼于核心能力的综合深化与实践转化,以培育
法官助理独立主持调解的工作能力为关键目标,同时全面强化庭
审参与和群众工作等核心能力,使法官助理初步具备承担复杂综
合审判辅助任务的实战素质,为参加法官员额遴选积累丰厚资本。
一是着力培育独立调解工作能力。重点培养本阶段法官助理
在法官授权下独立主持调解工作的实战能力,系统训练矛盾分析
研判、情绪疏导安抚、调解方案设计和调解文书草拟等核心技能,
要求其能够熟练把握调解时机、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推动事实清
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分担法官的案件
处理压力;
二是深化庭审参与与审判实践能力。积极为本阶段法官助理
创造列席庭审、参与法官联席会议和审委会讨论等多元实践机会,
鼓励其独立开展庭前证据交换和事实调查,在更高层次的实践锻
炼中磨砺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