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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主任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报告:依法履职务实功,守正固本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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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主任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报 告:依法履职务实功,守正固本显担当 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 文化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人大立 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络等履职实践,与大家作一次交 流。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决定了我们在意识 形态战场上绝不是旁观者——每一项立法审议都是价值的抉 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是阵地的检阅,每一名人大代表都是联 系群众的桥梁和哨兵。 一、坚持深学细悟,在领会新思想精髓中把准人大意识形态 工作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 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 排。”这一重大论断,为人大系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 本遵循。我们手中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无一 不蕴含着鲜明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总书记强调,“坚持党 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人大意 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这个本质特征守护好、把这个 最大优势发挥好。 (一)把准“定盘星”,在立法审议中坚持政治导向与价值 引领相统一,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意识形态检验。立法是 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这个“转 化”本身就是最严肃的意识形态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 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 罚则部分引发了激烈争论。有委员提出,罚款金额不宜过 高,以免引起群众抵触;也有委员认为,既然是倡导文明,就 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吸纳各方意见 后,没有停留在“罚不罚、罚多少”的技术层面,而是从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友善”二字切入,在条例总则中增 设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彰显城市文明风貌”的价 值表述,把单一的管理条款升华为城市精神的培育。最终条例 以高票通过。这个案例说明,人大立法不是冰冷的条文堆 砌,每一项法规都是主流价值的制度化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指 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 点。”我们在审议每一部法规时,都要首先问三个问题:这部 法规传递了什么价值导向?有没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抵 触的条款?条文背后是“管住人”还是“塑造人”?今后,法 制委员会在法规草案初审时,必须单独设立“意识形态导向审 查”环节,对标核心价值观逐条过筛,确保从法言法语中透出 正气、正气中饱含温度。 (二)校准“导航仪”,在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 导向相统一,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主流价值的捍卫战。人 大监督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 施、确保党和人民意志不折不扣落地。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 查时,我带队到了两个县。在某镇文化站,我们看到图书阅览 室的一半面积被挪作他用,堆满了农资和杂物;农家书屋的书 架上,相当一部分是多年前出版、内容陈旧的书籍,几乎没有 近年来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反映时代发展的新书。在与基层文 化站长座谈时,有同志坦言:“上面考核主要看有没有场地、 挂没挂牌子,至于书屋里放什么书、群众看不看,没人追问 过。”这个细节让我深感触动。执法检查如果只看表面合 规,就容易漏掉意识形态阵地的实质性空转。检查组回来 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明确指出了“重硬件轻内容、重建 设轻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三条整改建议:一是建立农家书屋 出版物定期更新和内容审读制度,二是将意识形态内容建设纳 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核心指标,三是对全市乡镇文化站功能用 房被挪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市政府高度重视,三个月内完成 了整改并反馈。今年我们再次暗访时,情况已经大为改观。这 提醒我们,人大的每一次执法检查,都要带着意识形态的“探 照灯”去照一照,不仅要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还要查政治导 向有没有偏离。 (三)画好“同心圆”,在代表工作中坚持凝心聚力与汇集 民智相统一,让全市近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成为主流舆论的播种 机。我市有五级人大代表九千七百多名,分布在城乡各条战 线,这支队伍如果能在意识形态战场上动起来,就是一支覆盖 全域的“红色宣传队”。但过去我们在代表工作中,重履职培 训轻思想武装的现象比较突出。去年,代表工作委员会在统计 代表履职情况时发现,全年参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超过百分 之八十,但主动在选区开展政策宣讲、理论传播的代表不到百 分之十五。有代表坦言:“不是不愿意讲,是怕讲不好,更怕 讲错了群众反感。”这个“怕”字背后,是理论储备不足和宣 讲技能缺乏的双重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代表要忠 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忠实代表 人民利益,前提是自己先站稳政治立场。从今年起,我们把习 近平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纳入代表初任培训和年 度专题培训必修课,并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在每个乡 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理论宣讲角”,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由 代表轮流主讲。同时,我们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讲,不 讲“高大上”的空话套话,而是用本地话、身边事、小故事来 承载大道理。今年五月,在*街道代表联络站,一位基层代表结 合自己照顾瘫痪婆婆十六年的经历,讲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现场四十多位社区居民没有一个 中途离场。这种“代表讲给群众听、群众说给代表听”的双向 交流,本身就是凝聚共识的过程。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出 台《人大代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评价办法》,把代表在价值引 领、政策宣讲、舆情引导等方面的表现纳入履职积分管 理,让“金嗓子”代表脱颖而出。 二、坚持靶向施策,在提升监督质效中筑牢人大意识形态工 作的坚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 自信。”制度自信从哪里来?从一次次看得见、摸得着的履职 实效中来。人大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搞“空对空”,必须把制度 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法治实践中彰显主流价值的说服力。 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 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大监督的过程,就是让权力 在阳光下运行的过程,也是让意识形态防线在透明中加固的过 程。 (一)聚焦法治宣传抓监督,让宪法法律宣传从“广场摆 摊”走向“精准滴灌”。宪法法律宣传是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 天然阵地,但长期以来,我们的普法方式存在“大水漫灌”的 粗放倾向。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各部门在广场上摆摊发 资料,领回去的环保袋多,真正入脑入心的少。去年市人大常 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普法效果评估,结 果令人尴尬:受访群众中能准确说出宪法赋予公民五项基本权 利的不足三成,但对某些网络热传的负面涉法段子却耳熟能 详。这提醒我们,普法阵地如果满足于“仪式感”,实际上就 等于让出了话语权。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八五”普法 中期评估报告时,明确要求市司法局改变“运动式普法”模 式,转向“嵌入式普法”。具体而言,就是把普法融入矛盾纠 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管理等日常执法司法活动 中,在群众最需要法律的时候送上法治“及时雨”,同时在每 一次释法说理中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阐释。今年,市 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时,将庭审 现场搬到了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广场上,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 结合案情现场讲解《民法典》相关条款,旁听群众多达三百余 人,气氛热烈。这种做法实现了“审一案、普一法、树一 德”的多重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 府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通 过监督不断推动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二)聚焦审议质量抓提升,让每一次常委会会议都成为辨 析是非的思想阵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集体行权的主要载 体,审议发言本身就是政治观点和价值判断的公开展示。坦率 地说,过去有的审议发言,讲成绩津津乐道、讲问题一带而 过,“听了跟没听差不多”。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存在,不仅损 害审议质量,更会在不经意间传导出“走形式”的错误信号。 去年底,我在主任会议上提议,从今年起,常委会会议审议报 告之前增加一个规定动作: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报告,要先由 相关工作机构进行“政治扫描”,梳理出报告中存在的价值导 向问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审议参考。同时,建立审议 意见“直面问题率”统计制度,对每位组成人员的发言进行结 构化分析,重点看是否点出了真问题、提出了硬举措。这项制 度试运行后效果明显,上个月审议市政府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 理情况报告时,五位委员的发言直指部分培训机构教材中存在 的“重知识传授轻价值引导”问题,并建议教育部门对所有培 训机构教材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审查,会后市政府迅速启动了相 关工作。有委员私下对我说:“以前审议发言怕说重了得罪 人,现在有了硬性统计,不说真话反而是不尽职。”我想,这 正是制度刚性带来的正向效应。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常委会 会议议题设置,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专题审 议,把人大履职的“政治含量”提上来。 (三)聚焦基层平台抓延伸,让代表联络站从“开门接 待”升级为“前沿哨所”。我市现已建成代表联络站三百一十 七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但“建好”不等于“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