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主任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报
告:依法履职务实功,守正固本显担当
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
文化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人大立
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络等履职实践,与大家作一次交
流。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决定了我们在意识
形态战场上绝不是旁观者——每一项立法审议都是价值的抉
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是阵地的检阅,每一名人大代表都是联
系群众的桥梁和哨兵。
一、坚持深学细悟,在领会新思想精髓中把准人大意识形态
工作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
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
排。”这一重大论断,为人大系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
本遵循。我们手中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无一
不蕴含着鲜明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总书记强调,“坚持党
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人大意
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这个本质特征守护好、把这个
最大优势发挥好。
(一)把准“定盘星”,在立法审议中坚持政治导向与价值
引领相统一,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意识形态检验。立法是
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这个“转
化”本身就是最严肃的意识形态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
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
罚则部分引发了激烈争论。有委员提出,罚款金额不宜过
高,以免引起群众抵触;也有委员认为,既然是倡导文明,就
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吸纳各方意见
后,没有停留在“罚不罚、罚多少”的技术层面,而是从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友善”二字切入,在条例总则中增
设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彰显城市文明风貌”的价
值表述,把单一的管理条款升华为城市精神的培育。最终条例
以高票通过。这个案例说明,人大立法不是冰冷的条文堆
砌,每一项法规都是主流价值的制度化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指
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
点。”我们在审议每一部法规时,都要首先问三个问题:这部
法规传递了什么价值导向?有没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抵
触的条款?条文背后是“管住人”还是“塑造人”?今后,法
制委员会在法规草案初审时,必须单独设立“意识形态导向审
查”环节,对标核心价值观逐条过筛,确保从法言法语中透出
正气、正气中饱含温度。
(二)校准“导航仪”,在监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
导向相统一,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主流价值的捍卫战。人
大监督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
施、确保党和人民意志不折不扣落地。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
查时,我带队到了两个县。在某镇文化站,我们看到图书阅览
室的一半面积被挪作他用,堆满了农资和杂物;农家书屋的书
架上,相当一部分是多年前出版、内容陈旧的书籍,几乎没有
近年来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反映时代发展的新书。在与基层文
化站长座谈时,有同志坦言:“上面考核主要看有没有场地、
挂没挂牌子,至于书屋里放什么书、群众看不看,没人追问
过。”这个细节让我深感触动。执法检查如果只看表面合
规,就容易漏掉意识形态阵地的实质性空转。检查组回来
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明确指出了“重硬件轻内容、重建
设轻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三条整改建议:一是建立农家书屋
出版物定期更新和内容审读制度,二是将意识形态内容建设纳
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核心指标,三是对全市乡镇文化站功能用
房被挪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市政府高度重视,三个月内完成
了整改并反馈。今年我们再次暗访时,情况已经大为改观。这
提醒我们,人大的每一次执法检查,都要带着意识形态的“探
照灯”去照一照,不仅要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还要查政治导
向有没有偏离。
(三)画好“同心圆”,在代表工作中坚持凝心聚力与汇集
民智相统一,让全市近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成为主流舆论的播种
机。我市有五级人大代表九千七百多名,分布在城乡各条战
线,这支队伍如果能在意识形态战场上动起来,就是一支覆盖
全域的“红色宣传队”。但过去我们在代表工作中,重履职培
训轻思想武装的现象比较突出。去年,代表工作委员会在统计
代表履职情况时发现,全年参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超过百分
之八十,但主动在选区开展政策宣讲、理论传播的代表不到百
分之十五。有代表坦言:“不是不愿意讲,是怕讲不好,更怕
讲错了群众反感。”这个“怕”字背后,是理论储备不足和宣
讲技能缺乏的双重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代表要忠
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忠实代表
人民利益,前提是自己先站稳政治立场。从今年起,我们把习
近平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知识纳入代表初任培训和年
度专题培训必修课,并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在每个乡
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理论宣讲角”,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由
代表轮流主讲。同时,我们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讲,不
讲“高大上”的空话套话,而是用本地话、身边事、小故事来
承载大道理。今年五月,在*街道代表联络站,一位基层代表结
合自己照顾瘫痪婆婆十六年的经历,讲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现场四十多位社区居民没有一个
中途离场。这种“代表讲给群众听、群众说给代表听”的双向
交流,本身就是凝聚共识的过程。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出
台《人大代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评价办法》,把代表在价值引
领、政策宣讲、舆情引导等方面的表现纳入履职积分管
理,让“金嗓子”代表脱颖而出。
二、坚持靶向施策,在提升监督质效中筑牢人大意识形态工
作的坚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
自信。”制度自信从哪里来?从一次次看得见、摸得着的履职
实效中来。人大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搞“空对空”,必须把制度
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法治实践中彰显主流价值的说服力。
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
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人大监督的过程,就是让权力
在阳光下运行的过程,也是让意识形态防线在透明中加固的过
程。
(一)聚焦法治宣传抓监督,让宪法法律宣传从“广场摆
摊”走向“精准滴灌”。宪法法律宣传是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
天然阵地,但长期以来,我们的普法方式存在“大水漫灌”的
粗放倾向。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各部门在广场上摆摊发
资料,领回去的环保袋多,真正入脑入心的少。去年市人大常
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普法效果评估,结
果令人尴尬:受访群众中能准确说出宪法赋予公民五项基本权
利的不足三成,但对某些网络热传的负面涉法段子却耳熟能
详。这提醒我们,普法阵地如果满足于“仪式感”,实际上就
等于让出了话语权。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八五”普法
中期评估报告时,明确要求市司法局改变“运动式普法”模
式,转向“嵌入式普法”。具体而言,就是把普法融入矛盾纠
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管理等日常执法司法活动
中,在群众最需要法律的时候送上法治“及时雨”,同时在每
一次释法说理中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阐释。今年,市
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时,将庭审
现场搬到了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广场上,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
结合案情现场讲解《民法典》相关条款,旁听群众多达三百余
人,气氛热烈。这种做法实现了“审一案、普一法、树一
德”的多重效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
府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通
过监督不断推动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二)聚焦审议质量抓提升,让每一次常委会会议都成为辨
析是非的思想阵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集体行权的主要载
体,审议发言本身就是政治观点和价值判断的公开展示。坦率
地说,过去有的审议发言,讲成绩津津乐道、讲问题一带而
过,“听了跟没听差不多”。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存在,不仅损
害审议质量,更会在不经意间传导出“走形式”的错误信号。
去年底,我在主任会议上提议,从今年起,常委会会议审议报
告之前增加一个规定动作: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报告,要先由
相关工作机构进行“政治扫描”,梳理出报告中存在的价值导
向问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审议参考。同时,建立审议
意见“直面问题率”统计制度,对每位组成人员的发言进行结
构化分析,重点看是否点出了真问题、提出了硬举措。这项制
度试运行后效果明显,上个月审议市政府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
理情况报告时,五位委员的发言直指部分培训机构教材中存在
的“重知识传授轻价值引导”问题,并建议教育部门对所有培
训机构教材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审查,会后市政府迅速启动了相
关工作。有委员私下对我说:“以前审议发言怕说重了得罪
人,现在有了硬性统计,不说真话反而是不尽职。”我想,这
正是制度刚性带来的正向效应。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常委会
会议议题设置,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专题审
议,把人大履职的“政治含量”提上来。
(三)聚焦基层平台抓延伸,让代表联络站从“开门接
待”升级为“前沿哨所”。我市现已建成代表联络站三百一十
七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但“建好”不等于“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