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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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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总结交流我县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 势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县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高度。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以及县 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首先,我代 表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和衷心的感谢!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 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 重要制度安排。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 《XX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条例》和《XX 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 系统地梳理了规范性文件的界定标准、报备职责、材料要求和审 查流程。同时,我们也认真听取了“一府一委两院”关于规范性 文件全面清理情况的汇报,与会单位也围绕工作中的实际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总的来看,各单 位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更要清 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我县的备案审查工 作仍有提升空间,工作机制仍需完善,审查质效仍待提高。下面, 结合会议精神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 义,切实筑牢依法履职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首要的 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 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这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法治的生命力在 于统一和权威。规范性文件作为连接国家法律法规与基层社会治 理的桥梁,其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直接关系到国家大政方针和 法律法规能否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如果一份“红头 文件”能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同部门的文件之间相互“打 架”,损害的将是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必须深刻认 识到,备案审查工作看似是技术性、程序性的工作,实则是政治 性、全局性的工作。我们审查的每一份文件,都是在为维护国家 法治统一这根“定海神针”贡献力量。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落 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刚性原则,决不允许任 何文件游离于监督之外,决不容忍任何违法或不当规定损害法治 的根基。 其次,这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规范性文件 通常涉及行政许可、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与人民群 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份 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可能会给群众带来无谓的负担, 甚至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备案审查工作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 对公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过程,是把“人民至上”理念落到实处 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把群众的“急 难愁盼”作为审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火眼金睛”去发 现和纠正那些可能减损群众利益、增加群众义务的“问题文件”, 切实当好人民权益的“守护者”。 最后,这是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有力保障。当前,我 县正处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个稳定、公平、透 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激发活力的核心竞 争力。通过备案审查,我们可以及时清理那些不合时宜、阻碍改 革创新、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陈旧规定,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政策 都能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特别要强调的是, 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作为规范性文件制 定和审查的刚性前置条件。我们出台的任何文件,都必须有利于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这 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和工作红线。各单位在制定文件时要 自觉对标对表,我们审查时更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 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 障。 二、聚焦核心环节,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与 效能,坚决守好文件出台的法治关口 质量是备案审查工作的生命线。要提升工作质效,就必须紧 紧扭住“审查”这个核心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精准、 精细、精确上下功夫,切实把好文件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文件 质量。 一要严把审查标准,确保审查的全面性与精准性。审查工作 不能浮于表面,必须深入文件内容,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法 治体检”。一是聚焦合法性审查。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 要逐条逐款对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重点审查 制定主体是否适格、制定权限是否超越、制定程序是否完备、内 容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对于任何涉嫌违法的内容,必须坚持原 则,敢于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