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 zjg,奋力书写新
时代 XX 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同志们:
在庆祝建党 105 周年、全党深入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时刻,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专题党课,主要
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最新精
神,聚焦“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核心命题,引导机关全体
党员干部过好思想关、政治关、实践关。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
关键的承启节点。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
人大工作面临换届、面临新挑战新机遇的一年。在这样的坐标下,
我们能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人大履职的实际成效,
关系到我们能否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事业上的集中
反映。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近期,中央
专门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部署,总书记也多次发表
重要讲话,为我们廓清了思想迷雾。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
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虽然不是经济建设的一线,但处在民主法
治建设的一线。人大的政绩,不在于搞了多少形式上的视察调研,
而在于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哪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解决了哪些
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汇集了多少民智、凝聚了多少民心。下面,
围绕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推进 XX 人大工作提质增
效,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拔高政治高度,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与时代
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
思想根子深处搞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
树政绩”这三个根本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
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第一,必须坚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根本立场。我们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我们要时刻反思,我们的一切工
作是为了个人升迁、部门利益,还是为了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实
中,一些反面典型提醒我们,背离为民初心,搞个人或小团体利
益,往往是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留下沉重包袱和巨大隐患。有
些干部把职位看作“名利场”,把调研当作“秀场”,把监督当作
“过场”,这些都是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的表现。我们人大机关
的同志,务必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
作的根本标准。要始终保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
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
第二,必须准确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政绩
不是做表面文章,不是搞形象工程。新官要理旧账,更不能搞脱
离实际、劳民伤财、标新立异的假政绩。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
既要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必须接力奋斗的潜绩。对于人大工作而言,立一部极具针对性的
地方法规,是显绩;而通过持续监督、完善机制,提升全社会的
法治素养,则是需要我们久久为功的潜绩。例如,我们在开展营
商环境监督时,解决某一个企业遇到的审批难题,虽然是显性的
成绩,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梳理,推动政府职能深层次转变,
这就属于潜绩范畴。我们坚决不能搞那种“花拳绣腿”的参观式
调研,也不能搞只有报告不见落实的纸面监督。
第三,必须坚决守牢“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工作底
线。政绩必须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的业绩。
我们所有的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都必须立足 XX 市的
实际,尊重客观规律,符合国情、市情。在谋划工作时,绝不能
贪大求洋、盲目蛮干、竭泽而渔。是不是正确的政绩,不仅要看
指标,还要看民生改善的实效;不能光听汇报,更要看群众的口
碑。我们要把“新官不理旧账”“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等乱象
作为镜鉴,坚决予以杜绝。
二、对标时代答卷,以实干担当查摆履职中的短板与思想根
源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正确的政绩观,不是空喊口号喊出
来的,而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干出来的。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机关建设等
方面付出了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中央的要求,对
照先进地区的经验,特别是我们到 XY 等地考查学习后发现,我
们依然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这些短板背后的实质,就是政绩观
的偏差。
一是从立法工作维度看,我们要警惕“重数量、轻质量”的
偏差。有的同志认为人大立法工作技术性强、周期长,短期内看
不到政绩,因而工作主动性不足。对于我们这样设区的市,立法
资源是有限的,每一部法规都应是精品,都要能够解决现实痛点,
而不是为了立法而立法。如果立法工作搞“大而全”、盲目追求
领域覆盖,或是为了完成指标匆匆上马,而忽视条款的可行性、
针对性,那么法规的生命力也就无从谈起,最终也会落得束之高
阁。我们在找准立法需求、确定立法项目的过程中,必须聚焦到
我们关心的养老、物业、环保等群众身边事上。
二是从监督工作维度看,我们要纠正“重形式、轻实效”的
形式主义。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但我
们有时仍然存在“粗、宽、松、软”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调研
时“走马观花”,只走指定线路,不看后院角落;审议时“一团
和气”,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反馈时“文来文往”,重程序性交
办、轻实质性督办。这种监督,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上隔靴搔
痒。还有一些监督议题存在“两张皮”现象,与区域产业升级、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这些现象的背后,是
怕得罪人、怕伤和气的好人主义思想,是“二线思维”和求稳怕
乱的惰性心理。我们要对照中央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