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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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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X 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 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四大”专项 行动工作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深刻剖析当前面临 的严峻形势与突出问题,对下一阶段的攻坚任务进行再动员、再 部署、再压实。刚才,相关部门通报了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专 项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我都赞同。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阶段性成效与严峻 挑战 自今年 7 月全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 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四大”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各部门迅速响 应,闻令而动,特别是商贸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动 作为,联合应急、消防、市监、公安等力量,深入一线开展了多 轮次、拉网式的执法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商贸领域安 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这一个多月来,我们的行动是有力的。我们聚焦重点区域和 突出隐患,向“三合一”违规住人、堵塞“生命通道”、无证动 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等顽瘴痼疾重拳出击。截至 7 月 底,仅 XX 镇就在专项行动中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 740 家 次,排查并推动整改隐患 748 项,对 11 家存在严重隐患的场所 果断实施停业整顿。XX 镇在一天之内就集中完成了 58 处违规 防盗窗和广告牌的拆除整改,有效打通了应急逃生与消防救援的 通道。XX 镇累计行政拘留违法责任人 5 名,刑事拘留 1 名,并 拆除了违规铁皮搭建面积达 750 平方米,形成了强大震慑。这些 数据背后,是同志们辛勤的汗水,是广大一线执法人员夜以继日 的付出。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奋战在安全生产一线的 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这一个多月来,我们的举措是务实的。各地在“四大”行动 中,不仅有执法的力度,更有服务的温度。坚持“理论授课+实 景实操”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市应急局组织 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解剖式诊断”和技术帮扶,帮助企业从源 头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例如,XX 镇邀请专家开展《生命通道 不可封堵》专题培训,并在企业现场指导员工掌握初期火灾扑救 技能,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企业 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 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夯实商贸行业的安全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同志们,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属于过去,问 题就在眼前。当前我市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基础不牢、隐患存量大、风险交织叠加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 转。正如刚才通报中指出的,隐性隐患反复多发、监管力量存 在短板、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等问题依然突出。更值得警惕的是, 随着专项行动进入中段,一些企业和干部中出现了“过关”心 态、松劲思想。认为最紧张的阶段已经过去,检查组来过了就可 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这种麻痹思想是当前安全生产最大 的敌人,也是最危险的隐患。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的松 懈和麻痹。越是到了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就越要把 心沉下来,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更紧,把各项工作抓得更实、 更细。我们必须以“归零”的心态,重新审视、部署和推进下一 步的工作。 二、聚焦症结,深刻把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与 问题 要打赢这场安全生产的攻坚战、持久战,就必须坚持问题导 向,把病灶找准,把根源挖深。当前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表象上看是具体的隐患,但根子上是思想、责任和作风的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的“温差”依然存在。部分企业经营者“要 效益不要安全、要方便不要规范”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重生产 经营、轻安全投入的问题普遍存在。他们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缺 乏敬畏,心存侥幸,认为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 上。在隐患排查上,满足于“走过场”“做样子”,甚至想方设法 应付检查;在隐患整改上,能拖则拖、能省则省,导致一些本可 以轻易消除的隐患,演变成了“老大难”问题。同时,我们的一 些监管干部也存在认识偏差,认为商贸行业不如工矿、危化等行 业风险高,存在“重工轻商”的惯性思维,在监管执法上失之于 宽、失之于软,未能真正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强 大声势。 第二,责任落实的“落差”依然明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 构建,关键在于落实。从当前情况看,企业主体责任“最后一公 里”悬空的问题仍然突出。很多企业虽然挂着制度牌、签了责任 书,但安全管理实际上是“老板一言堂”,安全员说不上话、管 不了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特别是“九小场所”、 专业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业态,个体经营户多、人员流动 性大,安全管理基础极为薄弱,企业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能力严重不足。在监管责任方面,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合力尚 未完全形成。商务、应急、消防、住建、市监等部门之间,在联 合执法、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方面还存在堵点和壁垒,容易出 现监管盲区和责任真空,给不法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 第三,隐患治理的“偏差”依然突出。一是排查的精度不够。 满足于看台账、听汇报,对现场的检查不深不细,对一些深层次、 隐蔽性的风险发现不了、识别不准。比如,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穿管保护不到位,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违规分 割出租,物流仓储企业货物堆放超高超载、堵塞消防设施等问题, 不进行专业、彻底的检查很难发现。二是整改的力度不够。对排 查出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不 整改到位决不收兵”的决心。一些隐患的整改,仅仅是“头痛医 头、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