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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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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推进会上的 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 是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民生帮扶工作成效,深入解读新施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对标对表查找短板不足,安排部署 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刚才,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作了交流 发言,讲得都很实,有做法、有数据、有思考,希望大家相互学 习借鉴。市民政局同步开展了业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要抓好 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客观总结前期工作,清醒认识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面 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聚焦 “多重困难叠加” 特殊群体,持 续优化救助帮扶模式,推动救助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被动受 理向主动发现转变、从单一兜底向综合赋能转变、从临时救急向 长效固本转变,全方位夯实了民生保障根基。依托省级社会救助 信息平台大数据预警功能,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研判,累计处置 预警信息 1 万余条,全部实现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全市已帮扶 困难群众 1128 户,针对重病、重残、失业叠加的复合型困难家 庭落地个性化帮扶举措 3500 余项,构建起涵盖基本生活、医疗、 教育、住房、就业、慈善的全方位救助体系。这些工作成效,凝 聚着全市民政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心血和汗水,值得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2026 年 7 月 1 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正式施行,社会救助工作迈入法治化、 规范化新阶段,这既为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也提出了更高 标准更严要求。对照新法精神和困难群众现实期盼,当前工作中 仍存在若干薄弱环节。一是政策落地的精细度还不够高,部分乡 镇(街道)在救助对象认定、动态管理上仍有粗放之处,法定 8 类救助对象和 10 种救助措施的系统把握运用不够精准。二是 综合帮扶的深度有待拓展,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重资金发放、轻服 务跟进的问题,“资金+ 物资+ 服务” 的集成效应尚未充分释放。 三是基层经办能力与法治化要求存在差距,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对 新法条款掌握不熟、运用不准,影响救助质效。对这些问题,必 须高度重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精准把握新法核心要义,加快完善本地化精细救助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特困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 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8 类救助对象,确立了最低生活保 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 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 10 种救助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精准吃透新法精神, 严格对照法定对象和措施,完善本地化精细救助体系,确保法律 规定在 xx 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一是要全面梳理现行政策,加快与新法衔接配套。对照 8 类救助对象和 10 种救助措施,逐项排查现有政策文件,凡是与 新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修订完善;凡是存在制度 空白的,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办法。重点厘清各类救助对象之间的 边界关系和衔接机制,防止出现对象认定交叉遗漏、措施落实缺 位错位。 二是要细化本地执行标准,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依托《xx 市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清单》,进一步明确基本生活救助、残疾人 两项补贴、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的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和办理流 程。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 庭界定等实践中容易产生分歧的环节,制定清晰统一的认定口径 和操作指引,减少基层执行中的随意性。 三是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获得感。 新法施行时间不长,基层干部和困难群众对法定权利、申请程序、 救助标准等了解还不充分。要统筹线上线下渠道,采取通俗易懂 的方式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政策宣讲,确保救助 政策进村入户、应知尽知。同步编制简明实用的操作手册,为基 层经办人员提供清晰依据。 三、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发力,推动救助帮扶从 “有保障” 向 “保障好” 整体跃升 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核心在于精准识别、精准施策、 精准服务,最终落脚点是让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实实在 在的解决。下一阶段,要围绕标准化建设、综合帮扶转型、智慧 平台赋能、基层能力提升四个维度,集中力量攻坚突破。 一要全面推进救助工作标准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 提质效。全面规范救助申请、核查、确认、公示全流程,依托民 政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