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
通知
各街道,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2026 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
育成果,坚决防治“节日腐败”,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
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
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
认识节点纠治“四风”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党
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于律己、
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
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要坚持关口
前移、抓早抓小,通过节前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
教育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预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
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防止“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
职人员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搞“吃公函”“吃食堂”“吃
老板”“吃下级”等隐形变异违规吃喝;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茶、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或
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3.严禁借节日走访、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公款旅游,
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
务对象车辆,或转嫁相关费用;
5.严禁在节日期间搞过度留痕、层层加码,过多过滥开展督
查检查考核,随意摊派任务加重基层负担,或在解决群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