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四问”之二:当算法参与决策,安
全如何保障
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6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
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提出人工智能四大时代之问。其中,
“当算法参与决策,安全如何保障”,直击人工智能深度介入现
实决策链条后的安全痛点。今天的算法早已不只是简单的信息处
理工具,已经深度嵌入政务办理、金融风控、临床医疗、司法辅
助、自动驾驶、公共资源配置等诸多领域。运用得当,算法能够
显著提升治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一旦安全防线失守,则可能
造成公平失衡、个体权益受损,甚至诱发系统性风险。如何充分
释放算法带来的技术红利,同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做到趋
利避害、安全可控,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现实课题。
技术创新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算法参与决策所带来的安全
风险,是多重因素相互叠加形成的。首先来自算法本身固有的技
术局限。算法依靠数据和模型开展运算,天然带有“黑箱属性”,
决策推理过程难以直观溯源、清晰解释,一旦输出结果出现偏差,
定位问题根源往往十分困难。训练数据中潜藏的偏见与瑕疵,还
会被模型继承并放大,最终转化为现实场景中的决策不公。现实
世界复杂多变,训练数据只是有限采样,模型在训练覆盖的场景
内表现稳定,可面对长尾场景、突发状况、数据分布漂移时,就
容易出现判断失准。其次是人的客观认知局限。风险识别,建
立在能力大体对等的基础之上。当算法在部分专业判断上的表现
超过人类,使用者往往很难对算法输出开展实质性检验,看不懂
就难以质疑,核验不了就无从把关,这不是主观态度问题,而是
能力差距带来的客观困境。再次是安全技术供给相对滞后。人工
智能模型能力快速扩张,但安全研究整体处于追赶位置,坐等安
全技术自然成熟,无异于放任风险裸露。最后是规则与责任边界
模糊。算法介入决策之后,哪些判断属于人的裁量、哪些来自模
型运算,边界容易混淆;发生权益损害时责任主体难以厘清,追
责机制缺位,就会出现安全悬空。这正是算法决策安全风险的核
心症结。由此我们必须明确,算法只能输出参考结论,绝不能替
代人的价值判断和最终裁量。
价值取向是算法安全的根本标尺。首要就是秉持以人为本理
念、智能向善的宗旨,牢牢守住人类决策主体地位和终审权限。
算法研发、训练、落地应用全过程,都应当把人的权益、社会公
平、公共安全放在优先位置,摒弃“技术至上”的片面思维。发
展和安全不是对立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要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监管思路:对于普通应用场景,鼓励
技术创新,简化准入要求;对于涉及人身权益、重大财产、公共
利益的高风险场景,必须抬高准入门槛,把“损害后果能否通过
事后救济恢复原状”作为重要标尺,守住不发生不可逆损害的安
全底线。这条底线不看事件发生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