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
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 年 X 月 XX 日至 X 月 X 日,市委
专项巡察四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专项
巡察,2026 年 X 月 XX 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有关巡察意见。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切实
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扛牢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
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
任务、责任清单,分类施策、明确时限,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党
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
与督办。
(二)统筹推进,有序落实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的 5 大类 12 项整改任务、34 个具体问题,制
定 80 条整改措施,印发整改方案,分集中整改、巩固提升三个
阶段推进,确保 9 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并建立整改台账和
“回头看”机制。
(三)领导带头,确保整改实效
党组书记牵头负责 34 个具体问题,主持召开各类会议部署
推进,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认领任务,按“事事有
人管、件件有落实”原则全过程把控整改质量,确保整改全覆盖、
动真格。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巡察组反馈的 5 大类 34 个具体问
题中,23 个已整改完成,11 个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政治建设方面还有不足
(1)针对学习不深不实、履职引领不强问题:严格落实“第
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工程财政监管
相关政策法规,紧盯采购评审、履约验收、工程资金管控关键环
节,排查廉政风险,强化依法理财,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财政监
管工作实效。
(2)针对对标部署不严、责任担当不足问题:加强对习近
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学习研讨,建立
阶段性工作汇报机制,定期向局党组专题汇报政府采购、招投标
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展,全面对标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
署。
(3)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
划;主动发挥财税职能,定期撰写财力统筹、收支平衡分析报告,
靠前落实减税降费、专项债等政策,助力项目建设与财政增收。
(4)针对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修订完善《XX 市财政局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内容,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
会议记录与归档。
(5)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组织集中学习《预算法》
《政府采购法》及大额财政资金使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管
理制度,明确大额财政资金、重大采购项目必须先集体研究、逐
级报批、再组织实施;自 2026 年起,涉及大额采购项目,须经
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方可启动招标采购流程,
从源头杜绝未集体研究、未批先实施等程序性违规问题。
(二)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工程建设和招投标职能责任方面
仍有欠缺
(6)针对主动治理、靠前履职意识不强问题:2026 年开展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2 次,覆盖监管部门、预算单位、评审专家及
代理机构,累计培训 1400 余人次;前移监督检查关口,选取部
分市直部门同步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检查;结合政府采购“四类”
专项整治,选取 12 家代理机构、37 个项目开展整治,加大违法
违规核查处置力度。
(7)针对政府采购评审环节管理监督存在不足问题:完成
2026 年度第一、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审核,51 名专家申
请,核验通过 37 名。强化评审专家日常动态监管,2026 年已处
罚评审专家 15 名、共计罚款 7.9 万元。
(8)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监管薄弱问题:依法依规处置政府
采购投诉举报事项,涉嫌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依法
处理,统筹推进投诉举报处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深化
与公安、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9)针对受托咨询单位开展业务情况的日常监管不严格问
题:组织对受托咨询单位开展执业情况核查,召开财政投资评审
业务交流讨论会,查摆评审工作短板弱项,细化规范提升措施,
压实第三方咨询机构执业责任。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缺位问题:对相关项目及时组织竣
工验收,补齐工程资料归集归档,落实项目全周期项目管理要求,
规范推进项目招投标、施工管控、竣工归档全过程。
(11)针对投标市场公平竞争问题:撤回存在限制性条款的
招标文件,取消会计师事务所资质门槛,放开符合资质的各类专
业机构平等投标,优化评审细则,重新组织招标,维护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
(12)针对价款要素不一致问题:调取项目招标文件、投标
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正式签订合同全套资料,逐项对标计价
规则、标的金额等核心价款要素开展核对,形成书面核查记录,
依法依规完成整改规范。
(13)针对未依法甄别异常低价问题:参照自治区招标代理
费行业指导标准,合理设置最高限价;在绩效购买服务中明确异
常低价审查规则,报价低于限价 40%启动审查,防范恶性低价竞
争。
(14)针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
要求,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项目中央预算
内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
(15)针对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核查相关采购项
目全流程档案合规性,规范处置供应商质疑并出具书面答复,在
招标文件中增设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及虚假投标追责条款,防范
围标串标。
(16)针对对评审机构履职情况监督不到位问题: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