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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0年/12月/17日/第 005版
理论周刊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打造具有辽河特色的品牌法院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国全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者,而且应当是全面依法
治国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作用不可或缺。辽河两级法院要清醒认识把握职责定
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将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
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造具有特色的品牌法院”为目
标,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责任担当。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党的绝对
领导是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辽河两级法院以较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
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为方法,以开展专项学习教育为载体,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
导,不断推动辽河两级法院逐步破解难题,工作行稳致远发展。
二、必须始终坚守法治的生命线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辽河两级法院必须深刻理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的深刻
内涵,充分认识到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是法治国家的全部,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于法治之重要,犹如水和空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