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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财政厅纪检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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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财政厅纪检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我省启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后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以单独派驻的形式,深化“三转”要 求,从省财政的实际出发,将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移 交厅机关纪委,重点监督省财政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 级领导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标本兼治的各项工作,先后 得到了财政部纪检组、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 一、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积极探索财政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 规律,以教育防范、约谈函询、专项检查、工作报告、述 责述廉、廉政鉴定、报告事项、责任考核、财政业务、 “一案双查”等10种监督方式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 大局,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在制定印发《省财政厅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基 础上,又制定了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 了党组24项责任,党组书记18项责任,按照分工,对党组 成员逐人制定了具体责任清单。督促厅领导在签字背书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还在全厅一般党 员干部中开展了党风廉政承诺活动,传导责任压力,做到 落实责任全覆盖。在基层组织建设中,要求各党支部必须 明确一名纪检委员或纪检联络员,确保纪检工作有人抓 ,有人管。 二是以上率下抓落实。每年初,督促分管厅领导召开 专门会议,部署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 年,都要亲自带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点评、集 中约谈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支 部每年两次向驻厅纪检组和分管领导专题报告工作,年终 组织述责述廉和责任考核,并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对两个责任不落实,发生违纪问题的处室单位,严肃追 究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抓落实。在厅机关提出10个严禁的要求 ,分别制定《廉政鉴定》和《函询》的实施办法,实行处 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加强对干部任免调整使用 监督,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凡提必核 ,因财产申报不实,对9名干部暂缓提拔使用。督促财政厅 开展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制定了内控基本制度,以及预 算编制、岗位利益冲突等8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强化权力 制衡,再造工作流程,防止各类风险。规范和制约财政资 金分配权力,协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项目库管理制度改 革、“公式法”分配,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推动制定了追加预算“四不受理”规定(没有实施方案 的项目不受理;项目申报指南规定之外的项目不受理;没 有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不受理;不按程序申报的项 目不受理),防止了过去“一张文件来要钱”的现象,提 高了财政分配的透明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纪律检 查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有机结合,每年对1/3内部处室单位 开展内部监督,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 跟踪督办;督促开展全省民生资金大检查,纠正违规资金 。督促开展盘活存量资金检查,约谈、问责了4个单位负责 人。推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督办查处了3起虚报冒领、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问题,强 化对全省扶贫资金检查的督导,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 本利益,确保了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二、挺纪在前,严肃惩处 在执纪问责中,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按照 “坚持原则,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