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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孙先德:在全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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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孙先德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座谈会 ,很必要、很重要。精神残疾康复工作,作为我国残疾人 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社 会各方的长期不懈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最近 ,吴邦国、温家宝、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做出重要批 示,责成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检查地方精 神病防治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解决政策执行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不断完善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精神 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6月25日,中国残联专门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做好精神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通知》(残联 [2012]89号),对切实做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 求。今天,我们召开座谈会,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整合资源 、搭建平台、集思广益,认清当前精神残疾康复工作的新 形势和残联系统的工作定位,理清思路,探索在新的历史 条件下做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的新模式。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既有我国精神医学领域的权威专 家,也有英国剑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学府 的专家,还邀请了中国精协、克里斯多夫国际防盲协会的 代表和江苏、上海、安徽、浙江、湖北、广东、四川、陕 西等地方残联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江苏省作为东部发达 省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精神病防治 工作方面,一直发展得比较快,给全国提供了很多好的做 法和成功经验,会后,我们还将组织大家对南京市和常州 市的精防工作进行考察。两市的精防工作,体现了国内外 先进理念的融合以及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非常值得借 鉴和学习。 刚才,大家就当前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面临的形势、 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我们 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在此,我代表中国残联向长期以 来积极参与推动我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相关单位、各 位专家以及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讲三点意见,与在座专家、同志们共同探讨 。 一、 形势和任务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的重要时期,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加剧,精神卫生问 题日益突出。我国现有精神残疾人827万,约占8502万残疾 人口总数的10%。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是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服务人数占我国“十二五”残疾人 重点康复工程任务的60%,做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是实现 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关键一环。当前 ,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法律依据方面,《精神卫生法》近期有望出台 ,该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在提供精神卫生公共服务 方面的责任,同时,也对残联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的职责做 了明确的规定。 ——医保政策方面,卫生部、人社部在2011年分别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日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城镇居民医 保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实现了国家制 度层面的精神病日常服药报销全覆盖。 ——工作机制方面,在已有“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 会议”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中央综治委强势介入,在全国 范围内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较为完备 的档案。目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重性精神病管理 已纳入创新社会管理有关方案之中。 ——资金投入方面,卫生部已将精神病的社区医疗服 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明确基层卫生机 构要为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评估、分类干预 、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服务,今年,又重新修订了《重 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大幅提高了对精神卫生 机构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 新的形势,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我们更应清醒地 认识到,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势必将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规范化,这为我们残联系统做好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提 供了有利条件。 二、经验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中国残联与卫生、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分工协作,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在精神残疾康复工 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发展 积累了宝贵经验。 1、探索并形成了“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 防治康复工作模式。 自“八五”以来,国家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 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 中国残联共同制定了4个与其配套的《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 实施方案》,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逐步形成了“社 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建立 了县、乡镇、村(居委会)工作网络,在开展精防工作的 市、县成立了由村(社区)负责人、村医(社区医生)、 精神残疾人亲属参加的看护小组,督促精神残疾人按时服 药并提供转介服务。残联组织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 员社会力量,在社区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提供治疗和 康复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到“十一五”期末,在全国 1818个县覆盖8亿人口的地区,使495.2万重性精神病患者 得到治疗与康复服务。 20年前,中国残联依据常州市精防工作的有效做法 ,总结出了“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 复模式,随后,列入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并在全 国范围内持续推广,有效地带动了全国精防工作的开展。 2011年,中央专门将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服务与管理 列入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 大举措》及相关文件中,并落实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 和重点工作。在文件中,提出了继续推广“社会化、综合 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的工作要求,这是对我们 20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充分肯定。 今天,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常州市的精防工作得到了 进一步加强,卫生、公安、残联等相关部门统筹联动、资 金投入力度大、医保和救助政策到位,基本实现了精神病 人治疗和康复的全覆盖,形成了医疗卫生的防治康复指导 网络、公安的肇事肇祸防控网络和残联的救助保障服务网 络,三个网络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中有分有合,实现了无 缝对接,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精神病人防、控、管及服务的 全面到位,基本实现了精神病人治疗、康复的全面覆盖和 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这一做法非常有特点,是对“社会 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模式的进一步发 展,全国都要学习这一经验,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将 常州的“一枝独秀”再一次发展到全国的“百花齐放”。 2、保障机制逐步完善,精神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取 得突破。2011年,卫生部、人社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 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 2011〕27号)和《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1〕59号),将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日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同时,农村重度残疾人参 合费用由政府补助。上述政策的出台实现了城乡精神病患 者门诊服药报销的全覆盖,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也为完善精神残疾人康复工作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 3、加大了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力度。为减轻贫困 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费用负担,自“十五”开始,在国家 财政部的支持下,中国残联通过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对全 国13.35万名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了连续的医疗救助。 在国家项目的带动下,各级残联积极行动,争取资金,普 遍开展了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据统计,仅2011年 ,就为35.6万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医疗救助。 (二)基本经验。 中国残联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多年,我们积累 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以精神病患者为本,是精防工作的宗旨。 以残疾人为本,是我国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也是精防工 作的出发点。针对这一特殊困难群体,不歧视、不漠视 ,像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一样尊重他们、理解他们、关心 他们,为他们解除病苦,帮助他们恢复社会功能,创造条 件帮助他们重返社会。今后,精防工作中每一个环节设计 和措施出台,都应该本着这样一种精神,要把这种精神贯 彻到我们整个工作的全过程。 第二,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 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精防工作牵涉医疗、救助、管理、康 复、社会安全等多个方面,单靠哪一个部门是难以做好的 ,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才能够做 出成效。 第三,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协调作用,调动精神残 疾人亲属和残疾人自身的积极性。残联组织具有代表、服 务、管理的职能,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管理部门,也是各 项残疾人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更便于了解精神病人,深 入家庭做工作;同时,残联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积极协 调相关部门,服务精神病人,既属义不容辞,又可以发挥 不可替代的综合、组织作用。在探索新的社会管理模式的 过程中,残联应该发挥自身特点,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发 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四,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救助,是目前合乎国情、 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