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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制度:XX县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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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激励和 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 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及《中共甘 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有关 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村(社区)干部,指依照《党章》和相关 法律法规选举产生或任命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 )(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及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 村(居)委会副主任。公务员 学习社群 (ID:ixuexiqun) 第三条 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 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报酬待遇、后备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章 选拔任用 第四条 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上可靠,党性观念强,思想品德好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二)工作能力强。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 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履行推动 农村(社区)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 (社区)稳定的基本职责。 (三)作风民主,求真务实。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 ,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龄符合《党章》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身体健康,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离职的可以任职至58周岁;新任职村(社区 )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担任村 (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 )以上文化程度,新任村党支部书记(不含从现任村干部中转任的 )原则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村(居)级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要 有一名女干部和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第五条 规范村(社区)干部职数设置,提倡村(社区)“两 委”成员交叉任职。2000人以下的村设村干部3人,即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村文书;2000至3000的村设村干部4人,即村党支部 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或副主任1人、村文书;3000人及以上的 ,控制在5人以内。有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 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共 青团、妇代会、治保会、调委会等村级配套组织干部一般由符合条 件的村组干部兼任或后备干部担任。 第六条 村(社区)干部的选拔方式。选拔任用村(社区)干 部要按照“一好双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 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的 办法选举产生,注重从退伍军人、返乡务工人员、致富能手、个体 户、经济能人、产业带头人中选拔任用,村(社区)党支部选举结 果报乡镇党委审批;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教育培训 第七条 县委组织部制定村(社区)干部培训的中长期规划 ,各乡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 第八条 坚持经常性教育培训。乡镇党委应充分利用乡镇党校 和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坚持每季度对村(社区)干部开展 一次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基本素质;县委组织部 依托县委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 区)委会主任开展集中培训,每年至少对“两委”主要负责人组织 一次集中培训。适时组织村(社区)干部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开 阔村(社区)干部眼界,促使村(社区)干部更新观念、创新思路 。鼓励村(社区)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学历教育,继续选 调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和村(社区)干部专修 学校大专学历教育。村(社区)干部培训的费用,县财政应纳入预 算给予保障。 第九条 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 主要内容包括:政策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十条 村(社区)干部履行职责,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决策涉及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 村(社区)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采取“四议两公开”法(党 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 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十一条 坚持党务村(社区)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程 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由村 (社区)务公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居)民会 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坚持民主理财,严格实行村(社区)财乡(镇)管 ,财务支出由乡镇和村(社区)两级把关,财务收支情况应在村 (社区)务公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