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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胡侠: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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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 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胡 侠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林业法治 建设,着力解决林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国家林业局决定2018年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 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省林业厅今 天在丽水召开“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 诉讼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刚才,11个市汇报 了各地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工作,省人民检察院陈旭昌处 长介绍了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基本情况。在此,对全省各级 人民检察院和陈处长给予我省林业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 感谢。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 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 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办策字[2018]7号 ),并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绿色大讲堂——行政公益诉讼 ”专题讲座暨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 ,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作了“行政公益诉讼 ”专题讲座,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作了《规范林业行政执 法专项行动部署讲话》。 近年来,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 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林业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林 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林业法律 体系,建立了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行 动,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林业干部职工和社会 公众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 治环境。虽然我国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与 繁重的保护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的迫切期待 相比、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 较大差距。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林业管理和行政执 法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法 治思维不强和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二是执法不到位,不作 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缺乏有效的司法沟通协调 机制;四是一些法律制度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规范林业行政执 法专项行动”,就是要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 能力”为主要内容,按照“深入查找、标本兼治,积极应对、 健全机制”的原则,主动借助行政复议诉讼这一平台,对林 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特别是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 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梳理,分析深层次原 因,及时发现和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最终推动林业立法、普法、守法全面均衡发展。张建龙 局长对此次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出了6点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促进林业依 法行政和推进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主动借 助行政复议诉讼这一平台,主动梳理并着力解决林业行政 管理和执法中的问题,着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各级林业 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 署。 第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 求,林业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 牵头指导作用,森林资源管理、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 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林木种苗等职能部门要主动做好自 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开展调 查摸底和重点排查工作,不断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第三,周密部署,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 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局部署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 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个阶段的任务和措施,排 出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 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第四,深入排查,认真整改。要以解剖麻雀的方式 ,深入分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形 成清单目录。针对自查梳理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 整改意见、措施或者建议,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主体 ,不得推诿扯皮,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改措施有力。国 家林业局将适时派出调研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核查。 第五,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做好林业生态保护与修 复工作,需要协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等多个部门的力量 ,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主动与司法机关沟 通,加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力争与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行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以及加强涉林行政公益诉讼 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强与主流媒体 的沟通合作,大力宣传本地区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 工作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应诉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区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应诉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要重点宣传,积极 营造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氛围。 二、我省面临的问题 201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 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 点。并确定北京、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 试点地区。经过2年的试点,2017年7月,行政公益诉讼制 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被正式确立 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 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 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 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从2015年公益诉讼试点开 始到2017年10月底,林业案件达180件,在各行业中位居前 列,林业成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高发的领域。从被诉行政 行为的类别来看,行政不作为169件,行政许可违法11件 ;从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所有案件均败诉,无一例外。 因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