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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李春林:保持打击取缔“地条钢”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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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打击取缔“地条钢”高压态势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在文山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春林 (2018年1月25日) 同志们: 近期全国个别地方出现了“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情况,引 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 2017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 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 2017〕2306号),为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相关工作 ,2018年1月22日,国务院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联席会议 办公室召开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国家 的会议结束后,省政府紧接着召开了全省的“严防‘地条钢 ”死灰复燃工作会,会上副省长董华作了重要讲话,对相关 工作进行了安排。文山州我参加了会议。经请示秀兰州长 ,州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会。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领会全国和全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 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全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 到省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传达了国家领导对打 击取缔“地条钢”的重要批示,国家监察部的领导通报了查处 黑龙江、吉林顶风新上“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情况,国家 发改委产业司夏农司长作了工作安排,对严防“地条钢”死灰 复燃讲了10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打击取缔“地条钢”的 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二是要落实任务要求,要坚持法治化原则,持续严查 、严防、严打,对“地条钢”要露头就打,坚决拆除设备,不 留后患。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联合执法,更加 注重举报响应,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要压实地方责任。省级政府对取缔“地条钢”负总责 ,各部门分工负责,要明确地(州)、县、乡各级政府责 任,明确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 制网格化管理细化到乡(镇),确保责任到人、不出现盲 区。 四是要落实部门责任。要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明晰责 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将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强化诚信 约束,实施联合惩戒。 五是要聚焦易发多发领域。要高度警惕假借铸造名义 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铸造企业;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 销售“地条钢”的特钢企业;已取缔“地条钢”的企业;废钢资 源丰富、钢材需求旺盛的地区;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 地区;历史上没有“地条钢”产能、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的地 区。 六是要认真排查核查。要针对打击“地条钢”的新情况、 新问题,各地要再次开展大排查、大核查,要实现全覆盖 、无死角,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瞒而不报、处理不及时 、不坚决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七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召开督导会、进行约谈 、赴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巩固取 缔“地条钢”的成果。 八是要完善举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奖 举报制度,规范举报、核实、查处等工作流程,向社会公 告。要健全举报响应机制和实施方案。 九是要严肃追责问责。地方如果核查不及时、处理不 到位,而被部级联席会议发现的,将上报国务院严肃追责 问责。 十是要发挥舆论作用。要加大对打击“地条钢”的宣传力 度,讲明政策,加大公开曝光的力度,形成全民监督的舆 论环境。 董华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强调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打击“地条钢”各项 工作。二是要深刻汲取“3·20”事故惨痛教训。三是要压实责 任、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高压态势。要层层压实责任,省 负总责,州、县(市)是具体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 ,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特别是要压实乡(镇)一级的责任,这是一个新要求,要 发挥好基层一线的“千里眼、顺风耳”的优势,乡村要明确责 任人,确保监管不留死角。要严防死灰复燃,对已拆除的 企业、保留有工频炉中频炉的企业加强监管。要落实全链 条监管,对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监 管到位,发改、工信、质监、国土、环保、住建、工商、 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责,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生产许可、 土地供应、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严格监管,综合施 策,实施综合监管。要保持社会稳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安安置好职工,解除职工后顾之忧。要高度重视群众信 访,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保持社会稳定。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特 别是夏农司长和董华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发改产业 〔2017〕2306号文件的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