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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全面推行党员亮身份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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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全面推行党员亮身份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政治引领,发挥基层 党组织战斗的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 念,促进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创先争 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区委党建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 亮身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 和市委八次及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以党章规定的党 员义务为依据,以体现党员先进性为出发点,引导基层党组织 和共产党员立足本党组织实际及自身优势,主动亮出身份,积 极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承诺,以此达到增强党员党 性观念、解决自身突出问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广大群 众的目的,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二、倡导佩戴党员徽章 全区党员在参加党内活动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下,均应佩 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窗口单位和城市管理、交通运 输、教育卫生等服务行业以及村(社区)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的党员,在工作时间应佩戴党员徽章。 三、分类设置党员标识 在农村:党员所在家庭,要悬挂镇街党(工)委统一制作 的“党员家庭户”标志,注明党员姓名、认领的志愿岗位及承 诺、党组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在城市:社区党组织可根据党员分布和社区实际,在社区便 民服务中心或小区楼栋等位置,公示党员姓名、认领的服务岗 位及承诺、党组织监督电话等内容;有条件的小区可探索悬 挂“党员家庭户”标志。 在机关、事业单位:一是统一制作党员工作座牌,标明党员 姓名、工作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联系电话、党组织监督电话 等信息,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的监督;二是开展“党员先 锋队”、“党员示范岗”创建评选,结合每年党员民主评议结 果,按一定比例对科室(站、所、班组)等开展“党员先锋 队”评选,将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设置为“党员示范 岗”,统一制作标识标牌,悬挂和放置在醒目位置,并根据每 年评选结果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