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综合稿=洗稿吗?
导读
你知道综合稿吗?
目前很多媒体的新媒体稿件,在文章末尾会注明“综合XXX”。
这些综合稿是否涉嫌侵权,其与洗稿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可以综合,什么
情况下综合了会侵权?被侵权者应当如何维权?
八月末,传媒茶话会对话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管合伙人孙志
峰,以及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针对综合稿是否侵权的话题展开讨论。
01
什么是综合稿?综合稿有哪些类型?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管合伙人孙志峰和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辉都表示:综合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一部分人对于一种写作稿
件的称谓。
他们认为,如果要给综合稿下一个定义,可以认为是一些人在写作稿件的时
候,没有进行实地的采访或者对事实的调查,而是结合他人的报道进行综合性的采
集,或者是把经过分析的对象或材料的各个部分、各个属性综合成一个统一的整
体,然后形成的一种稿件。
传媒茶话会对综合稿进行梳理和归类,发现可以根据综合程度和素材
来源渠道将其划分为“一次综合”和“二次综合”两种类型。
“一次综合”即直接综合其他媒体报道,学校、机关部门通告或者电视节目、广
播节目等内容并形成稿件。
如“央视新闻”微信8月27日发布的《“日本政府违背承诺,他们还是排海
了!”》,综合了CCTV-9纪录频道的纪录片《福岛之殇》;“中国青年报”微
信8月30日发布的《校长脱掉雨衣致辞,接下来的一幕超暖……》,综合了浙江新
闻(zjnewsapp)、浙江大学微信公号、网友评论等。
“二次综合”是指将他人的综合稿再次综合后发布。如“一号哨位”微信8月28日发
布的原创文章《720分!从清华大学参军后,他考上了国防科大》,在讲述主人公
李战江的学习经历时,综合了清华大学探微书院2020级化02班班级“探微化零
二”所发布的文章内容,而后“人民日报”微信于8月29日发布了《720分!从
清华大学参军后,他考上国防科大》,文章末尾标注“综合:中国战略支援、永不
消逝的电波PLA、一号哨位”,对“一号哨位”微信综合后形成的文章进行了再
次综合。
02
综合稿=洗稿?
有人认为综合稿实质就是洗稿,那么是这样吗?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洗稿。
“洗稿通常是对他人的原创作品进行篡改、删减,使其表面上与原文产生区
别,实质上仍然是复制、抄袭了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原创作品。”孙志峰解释
道,“而综合稿是否涉嫌侵权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未构成抄袭的
综合稿,不能认定为洗稿,因此不应该简单地把综合稿与洗稿
画上等号。”
如果说综合稿不等于洗稿的话,那么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王辉律师认为具
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主观目的不同。洗稿主要是以自媒体为主的一些媒体,利用同义词替
换、语态语序的转化、段落的调整删减拼凑等手段,对其他作品进行剪辑杂糅的行
为,该行为带有明显的恶意色彩。而综合稿主要是对于他人稿件内容的一种采
集,类似于“采得百花酿成蜜”,如果只是出于统合信息、介绍事实的目的,则这种采
集未必带有主观恶意。
第二,使用方式不同。洗稿是对他人内容的剪辑杂糅,力求起到混淆真实来源
的效果,把他人的内容和表达“洗白”成自己的。而综合稿则是以信息的采集汇集为
主,在此过程中并不会试图模糊信息来源。
第三,法律保护不同。王辉律师认为,洗稿属于对已有作品的一种恶意复制和
剽窃,这种复制拼接后所形成的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而综合稿件则是形
成了一个新的作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