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里,为什么领导不能随意辞退你?
昨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这样的提问:
市委某岗位,领导要求太高自己能力配不上他想要的,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满意
在精神上备受折磨,加上有重度抑郁(但我不能明说以防以后不好去别的地方),感
觉撑不下去了,遂找领导请求换岗。
领导发话不换,只说要么自己辞职要么两年给我打不称职辞出去。他手下实际有
很多人都受不了基本就用这个法子强压……
也看过有人说打不称职可以复议,但这个领导是学法出身,加上市委市府混久了
他也许真的能横着走。我真的熬不下去了,只有辞职一条路么。
看到这个提问,我能感受到这位小兄弟已经忍受这种精神折磨很长时间了。
让他备受煎熬的,除了苛刻的工作任务,还有领导冷面无情的胁迫。
这位小兄弟在市委,从个人前途来看,是一个优质平台,但也是一个气氛压抑的
角斗场。
显然,他是被这种严肃和高压的气氛裹挟了,再加上领导毫无人性的施压,让他
陷入了进退维谷。
虽然笔者经常建议年轻人勇于挑战自我,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但是,如果你状
态不佳,我建议还是隐退江湖、安然度日。
因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因为你的躯体,是你自己的。
没有你,机关照常运转,太阳第二天照常从东方升起。
显然,题主也意识到必须轮岗了,否则重度抑郁之下,人生难以为继。
但是,领导不念旧情,让他要么滚蛋,要么继续卖命消耗。
对于这样一个有重度抑郁的干部,领导的做法无疑会把他推向深渊。
机关里,一位领导,真的有这么大的权力吗?
笔者作为法律人,想明确告诉这位小兄弟,你的领导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首先,我们看《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公务员法》
题主的情况,显然属于第二款的情形。
因为重度抑郁是慢性疾病,终身都需服药治疗,终身都处于治疗期内。
所以,题主领导的单位是无权适用“两次不称职”的情形,辞退这位小兄弟的。
只要这位小兄弟,向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他的疾病证明,他就能破解当前的
困局。
从这个案例来看,我们可以再延伸一下,如果作为普通干部,没有致残、患病等
等情况,是否领导就可以适用“两次不称职”来辞退干部。
我个人认为,领导想让组织给干部打“不称职”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