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谱写西藏人权保障新篇章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
今天的西藏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宗教和
顺、环境友好、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雪域高原上的人权保障奇
迹。
和平解放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奠定人权事业发展
坚实基础。近代以来,英国两次武装入侵西藏,严重损害西藏人
民权利。1951 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
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从此,西藏人民
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国
大家庭里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翻身解放、
当家作主,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旧西藏是政教合一的
封建农奴制社会,“三大领主”占有几乎全部的土地和大部分的
牲畜。占人口 95%的农奴和奴隶只能依附于领主,承担繁重的劳
役和赋税,在贫穷和破产的边缘挣扎。到 20 世纪 50 年代,西藏
封建农奴制在世界范围内凸显其落后性、反动性。和平解放后,
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反动上层不愿失
去固有的特权,悍然发动武装叛乱。中央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与
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叛乱,并决定在西藏进行一场彻底废除
封建农奴制度的民主改革运动。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
奴制,实现政教分离;废除生产资料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农
牧民个体所有制;废除对“三大领主”的人身依附,使农奴和奴
隶获得人身自由。1965 年 9 月,西藏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宣告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民主改革彻底消除了阶
级歧视的制度根源、社会根源,广大农奴和奴隶摆脱了被奴役被
压迫的命运,建立了人人平等自主的社会制度,这是西藏人权发
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
改革开放为西藏人权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不断提高生存
权、发展权保障水平。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程,西藏社会生产
力发展水平逐步与全国同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