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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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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研 讨发言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 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贯彻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要求、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农村基 层干部履职行为划定了“硬杠杠”、提供了“指南针”。作为乡镇党 委书记,通过原原本本学习《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深入思考, 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下面,我从“明意义、学内容、查问 题、抓落实、作表率”五个方面,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政治意义 《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关键举措, 对于推动“三农”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政治意义。 (一)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压舱石” 农村基层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党 的执政根基。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资源要 素加速集聚,部分干部在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等领域出现贪污挪 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规定》 以制度形式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通过规范行为准则、明确纪 律红线,为根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利器,必将推动农村政 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保障农民群众利益的“防护网” 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是检验农村工作的“试金石”。农村基层 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其履职公正与否直接 影响群众切身利益。《规定》严禁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侵占集体 资产等行为,明确要求维护农民在土地承包、村级选举等方面的 合法权益,实质是把群众利益置顶,通过制度保障让发展成果更 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 (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护航器”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规定》从理想信念、工 作作风、廉洁自律等维度,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政治过硬、作 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明确要求,有助于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 事、不出事”的基层铁军,为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 重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全面把握《规定》的核心内容 《规定》共[X]章[X]条,覆盖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全领域,体 现了“全链条规范、全要素监督”的鲜明特点。 (一)明确“责任主体”,实现监管全覆盖 《规定》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等纳入适用范围,同时明确街道、社 区相关人员参照执行,实现农村基层干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监管全覆盖,消除制度盲区。 (二)规范“行为准则”,划定纪律红线 从七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在强农惠农领域,严禁截留挪用补贴、优亲厚友等行为; 在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严禁暗箱处置资产、违规干预工程 等行为; 在乡村治理领域,严禁拉票贿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 为,为基层干部履职划出“红线”“雷区”。 (三)强化“监督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构建“党委统筹、纪委监督、部门协同”的监督体系: 县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将《规定》落实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建立“四议两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进权力运行透 明化,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查摆基层廉洁履职突出问题 对照《规定》要求,结合我镇调研情况,当前农村基层干部 廉洁履职仍存在“四个不够”: (一)思想认识“深”度不够 部分干部对廉洁履职重要性认识模糊,存在“小错无害”侥幸 心理。例如,个别村干部接受群众礼品礼金、参与宴请,虽金额 不大,但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导致群众对政策执行的信任度下降。 (二)履职行为“规”范不够 在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资产处置未按程序招标、资金使 用未及时公示等问题;在项目建设中,个别干部违规插手工程、 为亲属谋利;在补贴发放中,存在审核不严、“人情保”等现象, 反映出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存在漏洞。 (三)工作作风“实”效不够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部落实政策“走 过场”,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有的存在“衙门作风”,服务态度 生冷硬;少数干部甚至沾染享乐主义,存在公款吃喝、违规用车 等行为,背离为民服务宗旨。 (四)监督体系“严”密不够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虚化,部分监督人员缺乏专业能力,对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