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
境”。优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市深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趋
势。近年来,*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看作是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扩大对外开放、赋
能强省会建设的关键之举。通过“指尖式”受理方式,优化线上、线下等受理渠道,提
升12345服务质效;依托“爱*”移动客户端平台开设企业家诉求专区,满足企业多样化
需求。*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一座独具魅力的活力之城、创新
之城、温度之城正加速崛起。但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敢于向顽
瘴痼疾开刀。
一、不足及原因
(一)隐性壁垒依然存在#。尽管*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
便利化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尽管*市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便利化水平上
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
仍面临多重障碍,政府服务流程繁琐、审批时间长等问题依然存在#。例如,发改、
经信、科技、人社等部门针对外资企业开办的审批权限和业务操作仍相对独立,各
级政府部门间仍存在数据难以共享等问题,影响外资企业办事效率。#
(二)惠企政策覆盖面有限。个别区县和政府部门营商环境政策存在不同程度
的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往往只对大企业和国有企业“情有独钟”。一方面中小微企
业优惠政策相对较少,但另一方面针对政府已经出台的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惠企
政策,因为不了解、不熟悉申报条件和流程,并没有发挥出这些政策的效用。在某
种程度上,目前营商环境的优化主要围着大企业转,中小微企业感受不到营商环境
的温度。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完善。法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
要手段,也是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无法可依、执法随意、司法不公的现象在
某些地方、领域依然存在。例如山东德州某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施工资料
质量不高为由,不予审核通过,逼迫企业将业务交给其特定关系人,从中收取好处
费,加重企业负担,谋取非法利益,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意见建议
(一)破除隐性壁垒,提高办事效率。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注重
模式创新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
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