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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审计局长在县审计局党组(扩大)学习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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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审计局长在县审计局党组(扩大)学 习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周一例会的机会,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 2013 年颁布的党 内法规,历经 12 年实践淬炼,愈发显现出“制度生命力”—— 它像一把“精准标尺”,量出的是党政机关的作风成色;像一根 “无形纽带”,连起的是公共资源的节约链条;更像一座“精神 灯塔”,指引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作为审计战线的“带头 人”,我结合近段时间逐章研读《条例》、带队到 3 个乡镇开展 “厉行节约回头看”专项审计、与 20 余名财务骨干座谈交流的 思考,特别是联系 2025 年我县“产业转型攻坚年”“基层治理提 质年”的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从“时间维度”看“不变初心”,深刻领悟《条例》的 传承逻辑与时代使命 初读《条例》,可能有人觉得“管的是老话题”;但深学细悟 会发现,它始终紧扣时代脉搏,回答的是“在不同发展阶段,党 政机关如何以节约之力护航事业发展”的永恒课题。我在审计中 发现,个别干部对《条例》存在“两种误区”:一种是“过时 论”,认为现在财政宽裕了、条件改善了,节约“没必要”;另一 种是“应付论”,觉得只要不碰“高压线”、不越“警戒线”就行, 没必要“斤斤计较”。但翻开《条例》原文,“党政机关要坚持从 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等表述,字里行间都是“常抓不懈”的鲜明 导向。结合我县近年发展实践,我更深刻体会到:《条例》的生 命力,在于它始终与党的初心使命同频共振。 其一,《条例》是党的优良传统的“制度传承”。我们在党史 学习中常说,“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革命战争年代,毛 泽东同志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中明确提出“节省每一个铜板”; 延安大生产运动中,边区政府规定“每人每天节约一两粮”“办 公用纸两面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同志一件睡衣穿了 20 多年,补丁叠补丁仍舍不得换。这些细节不是“故事里的感动”, 而是刻在党的基因里的精神密码。《条例》将这一传统细化为“办 公用房面积标准”“公务用车配备规范”“差旅报销比例”等具体 要求,本质上就是把“道德倡导”变为“制度约束”,让节约从 “领导干部带头”变为“全体党员行动”。去年,我们在审计县 档案馆时,发现其利用闲置库房改造的“红色节约展室”,专门 陈列了老书记的旧笔记本、老会计的算盘等老物件,参观的干部 都说“看了很受触动”。这说明:传统不是“老古董”,而是“活 教材”,《条例》正是用制度让传统“活”了起来。 其二,《条例》是破解发展难题的“现实抓手”。2025 年是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年,我县正处于“传统产业升级”与 “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期,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上半年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 5.2%,但教育、医疗、乡村振 兴等民生支出占比达 68%,刚性支出压力不减。审计中我们发现, 部分单位仍存在“重申请、轻管理”现象:比如,县交通局 2023 年购置的 10 辆执法电动车,因缺乏日常维护,仅使用 1 年半就 出现电池衰减、外壳锈蚀问题,提前申请报废,造成直接损失 12 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在智慧农业平台建设中,重复采购气象 监测设备,3个乡镇的监测数据未打通,导致设备利用率不足40%; 还有个别乡镇在农村公路养护中,过度追求“景观化”,在非必 要路段铺设大理石路面,单公里造价高出标准 3 倍,后期养护成 本每年多花 5 万元。这些数据背后,是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 更是发展资源的“隐性损耗”。《条例》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等规定,正是帮我们“挤水分”“提效 能”的“金钥匙”。 其三,《条例》是锤炼干部作风的“试金石”。审计工作中, 我们常说“账本里有政治,数字中有作风”。今年 3 月,审计某 乡镇时发现,其 2024 年会议费支出比 2023 年增长 15%,进一步 核查发现,部分会议存在“凑人数、拉场面”问题——一场关于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会议,本应通知 20 名村支书参加,结果 扩大到 50 人,其中 10 人是无关的驻村干部;还有一场“防汛工 作部署会”,会期 1 小时,但会场布置花了 3 天,租用鲜花、背 景板等费用占总费用的 20%。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干部把“节 约”当“小事”,认为“吃点喝点、用点公物”是“人之常情”。 比如,县文旅局一名干部将个人购买的书法作品费用混入公务接 待报销,虽仅 800 元,但暴露出“公私界限模糊”的问题。这些 案例警示我们:节约不是“无关痛痒”的小事,而是干部作风的 “晴雨表”——一个连“一张纸、一度电”都管不好的干部,很 难在大事难事前扛住责任。 二、从“审计视角”找“问题短板”,精准把握《条例》落 实中的“堵点”“痛点” 作为监督部门,我们既要当好《条例》的“执行者”,更要 做好“质检员”。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全面贯彻《条例》”开展 专项审计,覆盖 5 个县直部门、4 个乡镇,查阅凭证 3200 余份, 座谈干部 80 余人次,发现了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 度重视。 一是“制度空转”现象:重制定、轻执行,把“硬约束”变 成“软指标”。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公 用品领用制度》等配套细则,但执行中存在“打折扣”“搞变 通”。比如,县市场监管局规定“公务接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 人人数 1/3”,但审计发现,其 5 月接待省局调研组(12 人)时, 陪餐人数达 10 人,超出规定近 1 倍;县教育局要求“办公设备 最低使用年限为 5 年”,但某学校 2021 年采购的 20 台电脑,因 “键盘磨损”于 2023 年申请报废,而实际维修成本仅占原值的 8%;还有个别单位将“公务用车审批”流于形式,2024 年以来, 县应急管理局 3 辆公务车存在“无派车单出行”问题,累计行驶 里程达 2000 公里。这些问题的背后,是部分干部对《条例》的 “敬畏心”不足,把制度当成了“墙上挂挂、嘴上说说”的摆设。 二是“隐性浪费”顽疾:重显性、轻隐性,让“看不见的漏 洞”吞噬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