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市委常委班子专题
民主生活会上的对照检查材料
同志们:
根据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我紧扣会议主题,聚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
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岗位职责和纪检监察工作实
际,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和反思。会前,我认真研读了规定篇目和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广泛征求了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基层党员干部
群众、重点企业负责人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意见建议,与班子成员、市纪委常
委及分管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坚持刀刃向内,把自
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在政绩观、作风建设方面存在
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
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深刻阐述,对照省委、昆明市委的期望和
某某奋力建设“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任务,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
义的期盼,我深感作为市纪委书记,在思想、作风、工作上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
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存在“三个不够精准”
1.政治监督的“靶向性”不够精准。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方
面,虽然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如发展“三大经济”、优化
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有时未能完全找准监督保障执
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和着力点。监督重点有时聚焦在“有没有”部署、“开
没开”会上,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深层次问题、干部在落实中政绩观是否端正、是
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中梗阻”问题,挖掘不够深入、不够精准。例如,在监督
推动某某“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项目落地背后的要素保障是否到位、政策
红利是否直达企业、干部作风是否扎实等关键环节,穿透式监督不够,未能完全做
到“见人见事见效”。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2.日常监督的“穿透力”不够精准。在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上,有时存在“重办案、
轻监督”的倾向,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对“一把
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招数还不够硬实,谈话提醒有时“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效果不
明显。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充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发挥
不够到位。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动态深入,预警防控措
施不够精准有效。例如,对资源经济领域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嵌入式
监督不够,未能完全做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
3.执纪执法办案的“综合效果”考量不够精准。在案件查办中,有时过于关注案
件数量、涉案金额等“显性”指标,对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统筹
把握不够均衡。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政绩观偏差等深层次问
题,剖析不够深入,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够强。有时存
在“就案办案”思维,未能将查办案件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治理、促进发展更好地贯
通起来。在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运用上,尺度把握有时不够精准,对干部在推动发
展、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区分不够清晰,未能充分释放“为担当
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在弘扬优良作风、严守纪律规矩方面,存在“三个不够到位”
1.调查研究的“深实细准效”践行不够到位。虽然坚持下基层、进企业、访群
众,但有时存在“走经典路线”、“听汇报多”的情况。真正深入到矛盾突出、问题集中
的地方,与普通群众、一线工人、小微企业家等群体面对面倾听诉求、了解实情的
时间不足、深度不够。例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新动向、营商环境中
的“中梗阻”隐形变异表现、基层干部负担过重的真实状况等,掌握的第一手情况不够
全面、不够鲜活。满足于“去了”、“看了”,但在“解剖麻雀”、找准病灶、开出良方上
下的功夫还不够深,导致部分监督措施未能完全切中要害。
2.攻坚克难的“铁肩膀”担当不够到位。面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些“硬骨头”,有
时存在畏难情绪或求稳心态,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加强。例如,在查处一些涉
及面广、背景复杂的案件时,有时顾虑较多,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不足;在推动
解决一些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疑难复杂问题时,协调各方、一抓到底的力度有待
提升;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升基层监督
能力方面,创新突破的举措不多,成效不够显著。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敢闯敢
试、敢为人先的劲头有所减弱。
3.落实纪律规定精神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人,本应在执行纪律规矩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但有时也存在自我要求不够严格
的情况。例如,在精简文件会议方面,虽然强调为基层减负,但纪委系统内部的文
件、会议有时仍显偏多,一些可发可不发的通知、可开可不开的会议未能完全杜
绝;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的过度留痕、
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自查自纠不够彻底;在公务接待和差旅活动中,虽然严
守底线,但有时也存在“随大流”心理,未能时时处处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艰苦奋
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思想深处扎根不够牢固。
(三)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某某大局方面,存在“三个不
够有力”
1.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员”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围绕某某发展“三大经济”的核心任
务,在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精准发力不够。对惠企政策落实中的“打折
扣”“搞变通”问题、行政审批中的“推拖绕”“中梗阻”现象、执法司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
等问题,监督执纪的力度和精度有待加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具体抓手不够硬
实,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发现不够及时、查处不够有力。服务保障发展的“温
度”和纪检监察的“力度”结合不够紧密。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助推器”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精准规范问责方面,探索实践不够深入。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标准和程序不够细
化完善,操作性有待加强,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存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
错”的顾虑。澄清正名工作不够及时主动,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保护力度不够。查
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力度有待加大。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鲜明导向未能完
全有效树立。
3.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系统施治”成效不够有力。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
同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