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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市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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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X 市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 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 XX 省 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对 我市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 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旁观者,全是 责任人;没有局外事,皆是分内责。全市上下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 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行动举措,坚决打赢这场优化营商 环境的攻坚战、持久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是 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 有更好,没有最好”,并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到事关国家发展全局、 事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这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 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 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 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XX 市作为 XX 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同 样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深刻挑战。一流的营商环 境是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强磁 场”。一个地区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只 有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才能有效降低制 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使 XX 市在国 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增进人民福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 展思想的内在要求。营商环境的“优”与“劣”,直接关系到企 业的“生”与“死”,影响着就业的“增”与“减”,最终体现在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催 生更多的市场主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更丰富的商品和服 务,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反之,如果市场壁垒重重、审批流 程繁琐、执法行为不公,不仅会挫伤企业家的投资热情,更会损害 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民心工程 来抓,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 键一招。营商环境是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面镜子。优化营商环境的 过程,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政府自我革命。它要求我们必须刀刃 向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 务”转变,从“审批”向“监管”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 变。通过流程再造、数字赋能、制度创新,倒逼政府部门提升行 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法治观念,这本身就是对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和系统提升。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优化 营商环境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关乎生存与发展的“必 答题”。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绝不能有任何的敷衍应付,必须 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抓出成效。 二、正视成绩与不足,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现实紧迫性 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立足职 能职责,聚焦改革创新和服务优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 效。 一方面,我们的工作亮点纷呈,成效初步显现。在政务服务效 率上,我们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大力推行数字化转型。企业开办时 间已从过去的数个工作日,成功压缩至 0.5 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 可实现 2 小时领到执照和印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大幅压减,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平均审批时间已控制在 40 个工作日以内,相比过去效率提升超过 50%。在要素获取便利 度上,“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高压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 17 个工作日,低压小微企业接电更是缩短到 12 个工作日。在监管 执法领域,我们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度持续降低。在 企业诉求响应方面,我们整合线上线下渠道,构建了全天候、全覆 盖的诉求响应体系,力求做到有诉必应、有问必答,群众和企业的 投诉按期办结率稳定在 96.5%以上,满意度持续提升。这些成绩的 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一流标准相比,与企业群 众的期盼相比,我市营商环境领域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就像是影响肌体健康的“顽瘴痼疾”,是制约我们高质 量发展的“堵点”和“痛点”。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聚焦这些问 题,精准发力、靶向治疗。根据前期的摸排调研和线索梳理,当前 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存 在承诺不兑现、协议不履行、政策不落实的情况,特别是在招商 引资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因领导更替或部门调整而无法落地,严重 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区域形象。 二是“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 职权,在项目审批、资质审核、日常监管等环节,以各种名义向企 业索要好处、收受礼品礼金,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宴请和旅游安排。这种行为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 三是“乱罚款、乱收费”等趋利性执法问题。个别执法部门 下达罚款指标,执法“一刀切”,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甚至将罚 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钩,背离了执法为民的初衷,加重了企业负担。 四是“推拖绕”等懒政怠政问题。部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 务意识不强,办事流程指引不清,“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让企 业和群众“来回跑”。一些部门之间存在“中梗阻”,遇到跨部门 事项便相互推诿,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严重影响办事效 率。 五是“黄牛黑中介”等市场秩序扰乱问题。在一些政务服务 大厅周边、重点项目审批领域,依然存在不法中介利用信息不对 称,与个别内部人员勾结,提供“有偿服务”,扰乱了正常的办事秩 序,也滋生了腐败空间。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还远未到可以 “鸣金收兵”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