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全市物业管理
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
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
问题的决策部署,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的突出矛盾,全面启动和
推进新一轮的专项整治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
对美好居住环境的期盼。物业管理,一头连着城市发展的宏大
叙事,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
公里”,更是民生福祉的直接体现。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的极
端重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的物业管理行
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物业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内容日益
丰富,行业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
品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必须充分肯
定,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文明
城市创建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付出了辛劳,作出了贡献。
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
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市物业管理
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根据前期的摸排和群众信访反
映,当前物业领域的矛盾依然突出,有些问题甚至相当尖锐。
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标准“缩水”,履约责任不到位。一些
物业企业签约时承诺得很好,实际服务却大打折扣,保安保洁
形同虚设,绿化养护无人问津,公共设施损坏后长期得不到维
修,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二是公共收益“糊涂
账”,业主权益被侵占。小区的电梯广告、公共区域停车位、
快递柜等公共收益本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很多小区这笔账目
不公开、不透明,甚至被物业公司直接侵占、挪用,成为行业
乱象的重灾区和腐败问题的滋生点。三是投诉渠道“肠梗
阻”,矛盾化解不及时。业主反映的问题,常常是石沉大
海,物业公司推诿扯皮,社区调解力不从心,主管部门监管缺
位,小矛盾拖成大纠纷,严重损害了政府和行业的公信力。这
些问题,看似是物业小事,实则是民生大事。它们不仅直接降
低了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和幸福感,更侵蚀着社区和谐的根
基,影响着社会大局的稳定。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
要一环,抓不好物业管理,城市精细化治理就无从谈起,“*安
居”专项行动的成果就无法巩固。因此,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
动,不是一次常规的工作部署,而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
务,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民生硬仗。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相关单
位,特别是我们住建系统的同志们,以及在座的各位物业企业
负责人,务必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
这次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
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
动、最有力的措施,打一场物业管理领域的“攻坚战”和“翻
身仗”。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掀起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的新
高潮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明确,就是要动真格、出实招、见
实效。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雷霆之
势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三张清单”,做到靶向治
疗。整治工作的第一步,是把问题找准、把家底摸清。从现在
开始,全市将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一
要压实企业自查责任。全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行动起
来,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明确的6类重点核查违规行为,对
所服务的每一个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自查。不能
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主动亮家丑、
揭短板,围绕服务合同履约、公共收益收支、财务管理、投诉
处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逐项梳理,形成详尽的“问题清
单”。二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物业企
业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
施和整改时限,建立规范的“责任清单”。这份清单不仅是给
监管部门看的,更是对全体业主的公开承诺。三要建立销号管
理机制。各区县住建部门、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纠
的指导和监督,对企业上报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进
行审核把关。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
线索,对企业自查不彻底、瞒报漏报的,要严肃处理。在此基
础上,形成全市统一的“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账督
办、对账销号,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二)突出整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除行业顽
疾。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我们将转入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
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重点问
题、重点领域发起总攻。一要严查服务不履约行为。重点整治
物业企业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内容、不按合同约定配备人
员和设备等行为。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照物业服
务合同,开展专项检查,对服务“缩水”严重、业主反映强烈
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二要彻查公
共收益问题。这是本次整治的重中之重。要重点核查物业企业
是否按规定将电梯广告、公共车位租赁、公共场地使用等公共
收益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的行
为;是否按规定向全体业主公示收支明细。市发改委、市住建
局要联合行动,对物业服务收费新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
于账目不清、拒不公示的企业,要聘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