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部署会
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专题部
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
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的
最新要求,聚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目标,
扎实做好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刚才,民政办、
人社所分别解读了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我都完全同意。借
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既是工作部署,也是和大家谈心交
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
查工作的特殊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更是“六稳”、“六保”工
作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就业优先
战略,把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
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群体中的“短
板”,往往是因病、因残、因学、缺乏技能或年龄偏大等原
因导致就业无门、生活困难的群体,他们的生活质量直接关
系着全乡社会稳定和民生温度。
从全乡当前情况看,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一
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部分传统产业
岗位收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加大;另一方面,
全乡现有低保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残疾
人家庭等重点群体中,仍有部分人员未纳入就业帮扶体系,
存在“漏测漏帮”现象。去年底,我们在入户走访中发现,
*村张大爷因老伴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在外打零工收入
不稳定,全家仅靠 3 亩地和每月 120 元的养老金生活,却因
不了解政策未申请就业困难认定;*社区王大姐离婚后独自
抚养两个孩子,虽有保洁技能但因照顾家庭无法全职工作,
也一直未被纳入重点帮扶范围。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就业困
难认定不是简单的“填表格、划指标”,而是要真正把“雪
中送炭”的政策送到群众心坎上。
同志们,我们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可能只看到一组组
数据;但走到田间地头、坐到群众炕头,才能听到一句句
“掏心窝子”的诉求。做好这次认定核查,既是落实惠民政
策的“规定动作”,更是检验我们宗旨意识的“试金石”。全
乡上下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的具体行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
位”的执行力,把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找出来、帮
到位。
二、把握关键环节,以“绣花功夫”推进认定核查精准
化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
关注度高,必须坚持“严、细、实”标准,重点把握好“三
个环节”,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错一人”。
第一,精准识别是基础,必须把好“第一道关口”。认
定的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识别”。去年,我们在核查中
发现,个别村存在“人情认定”“关系认定”现象,有的把
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纳入名单,有的对真正困难的群众以“材
料不全”为由推诿拖延,群众意见很大。今年,我们必须坚
决杜绝这类问题,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
审—县级审批”的四级流程,重点把好“三关”:一要把好
“政策关”。人社办要对照《*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版)》,逐条梳理认定范围(包括大龄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 8 类群
体),明确“负面清单”(如拥有经营性车辆、房产超标、拒
绝接受就业培训等情形不得认定)。今天会后,各包村干部
要把政策手册发放到每个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
微信群、入户宣讲等方式,把政策讲清、讲透,特别是要讲
清楚“哪些人能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多
久”,避免群众“来回跑、反复问”。二要把好“核查关”。
核查不能停留在“看表格、对身份证”,必须“沉下去、摸
实情”。各村(社区)要组建由“两委”干部、党员代表、
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组成的核查小组,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开
展“拉网式”排查:一查家庭收入,不仅要算工资性收入,
还要算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特别是要核
实低保金、养老金、临时救助金等是否纳入计算;二查家庭
资产,要看住房条件(是否有多套房产)、车辆情况(是否
有非营运机动车)、存款情况(是否超过当地规定的资产限
额);三查实际困难,要通过走访邻居、询问村医、查看病
历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是否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是否需
要赡养或抚养未成年人等。比如,*村李婶申请认定,表面
看有 2 亩果园,但经核查发现果园因病虫害几乎绝收,丈夫
瘫痪在床,女儿读高中,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纳入认定范围。
三要把好“民主评议关”。认定结果必须接受群众监督,防
止“暗箱操作”。各村(社区)要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
乡贤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