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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老干部专题党课:筑思想防线 葆党员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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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老干部专题党课:筑思想防线 葆党员 本色 老同志们,大家好! 你们曾在不同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拼搏奉献,退休后仍 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但党员身份没有“退休日”,纪律约 束没有“休止符”,年岁越长、生活越闲暇,越需绷紧纪律之弦, 守住党员底线,让“银龄”岁月始终闪耀党性光芒。今天,我们 从“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做”三个维度共同重温党的纪律 要求,筑牢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一、悟纪律内涵,视纪律为离退休干部终身“必修课” 对离退休干部开展纪律教育,不是“额外要求”,而是守护 党员初心、维护党的形象、保障“银龄”生活安稳的必然之举。 (一)纪律是党员身份的“终身契约”。中共中央办公厅 20XX 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严守纪律规矩作为离退休干部党员 的核心要求,这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伴随党员终身的“政治承 诺”。从党的百年征程来看,纪律建设始终是党的生命线,新修 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 化纪律标尺,就是要告诫全体党员:无论在职与否,纪律戒尺永 远不能悬而不用。离退休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更 要把“守纪律、讲规矩”刻进骨子里,将其作为安度晚年、永葆 本色的根本遵循。 (二)纪律是银龄建功的“根本前提”。当前,我们正全力 打造老干部工作“四银品牌”,鼓励老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 优势、威望优势等优势,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关心下一代 等工作。但发挥余热绝不是突破纪律的借口,没有纪律约束,优 势可能异化为“特权”,奉献可能跑偏方向。若借“威望优势” 插手原单位事务、借“经验优势”为亲属谋利,不仅会损害品牌 公信力,更会辜负党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只有以纪律为“标尺” 界定行为边界,老干部的“余热”才能真正转化为推动 XX 高质 量发展的“正能量”。 (三)纪律是家风传承的“核心导航”。老干部的家风是社 会风气的“风向标”,一言一行都对亲属后代产生深远影响。《意 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特别强调“注重家庭家教家 风建设”,这与当前纪律教育的要求高度契合。从近年来查处的 退休干部违纪案件来看,不少问题根源在于“家风不正”——有 的默许子女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经商谋利,有的纵容亲属违规获 取利益,最终自己晚节不保,更带坏了家庭风气。反观“草鞋书 记”杨善洲,退休后仍坚守“不占公家一分便宜”的纪律底线, 不仅自己成为榜样,更让“公私分明、崇廉拒腐”的家风代代相 传。这充分说明,管好家人、树好家风,既是纪律要求,更是老 干部的责任担当。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遵守守纪的离退休干部 全体离退休干部必须严守纪律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 守底线。 (一)严守政治纪律,筑牢信仰“定盘星”。政治纪律是最 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核心是做到“两个坚决、一个自 觉”。一是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恪守“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人 退休、思想滑坡”的错误倾向。要清醒认识到,“不在岗”不等 于可以“不讲政治”。党员身份没有“退休日”,政治忠诚更无 “休止符”。无论是否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始终牢记第一身份 是共产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承诺。二是坚决杜绝政治偏差。《意 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 得传播政治性负面言论”。大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 网络行为规定》及自治区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在网络空间的行为规 范,不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转发来源不明的内容、不造谣传 谣信谣,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政治生态。现实中,个别 老同志对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把“随口议论”当成“无 伤大雅”,有的在亲友聚会中随意评论党中央决策部署,看似“随 口一说”,实则触碰了政治纪律底线,必须坚决纠正。黑龙江省 委巡视组原副组长魏彬的案例,就是深刻的警示。魏彬 2017 年 退休,但其并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仅恶意诋毁党和国 家领导人,还公然抨击反腐败工作,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5 年,魏彬被开除党籍,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这一 案例充分表明,政治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无论职务高低、 是否退休,只要触碰就必然受到严肃惩处。三是自觉强化党性修 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即便身体 不便,也要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不掉队”。要主动用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离岗不离党、退 休不褪色”的承诺落到实处。 (二)严守廉洁纪律,守住清白“生命线”。廉洁是老干部 的政治本色。关键是“划清公私界限、杜绝利益输送”,重点警 惕两类风险。一是严防“期权式腐败”。《条例》第九十五条明确 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 益”。有的老干部认为“在职时没收钱,退休后收点‘补偿’不 算事”,殊不知,“在职不收退休收”本质上仍是利益输送。巴彦 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永喜退休多年后仍因贪污受贿被 查处,北京市原检察长项明退休 13 年后仍被判终身监禁,这些 案例都印证了“伸手必被捉,晚节不可毁”的道理。二是严控 “隐形变异”问题。拒绝原任职单位、业务关联方以“节日慰问” “感谢帮助”等名义安排的宴请;不无偿使用原工作单位或关联 企业的车辆、办公用房、加油卡等资源,从细节处守住廉洁底线, 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此外,倡导简约生活,反对 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不搞“面子工程”,不添“人情负担”。 (三)严守从业纪律,斩断特权“利益链”。离退休干部从 业必须严守《意见》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心是“不越权、不谋私、 守规矩”。一是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