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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财政局预算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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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财政局预算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预算股组织全局各股室的同事们共聚一 堂,开展这次专题培训。这次培训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解读与案例分析”,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 想、深化认识,共同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确 保我们财政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能成为政策上的“明白人”、业 务上的“内行人”。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体会,与大 家交流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新时期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的极端重要性 财政工作,既要会算“数字账”,更要会算“政治账”和“民 生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为财政领域的“根本大法”, 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的法律基石。 特别是 2020 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与时俱进地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以及绩效管理等作出 了更全面、更细致的规定,为我们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在当 前财政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学好用 好这部法律法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 从我县情况看,当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挑战依然严峻。 根据最新数据,2025 年 1 至 9 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 完成约 18.5 亿元,同比增长约 6.8%,但税收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与此同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已达到约 50 亿元,其中“三 保”支出占比持续走高,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刚性支出 需求旺盛,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这种“紧日子”的常态化,要求 我们必须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紧要处。而《中华人民共和 国预算法》及其条例,就是我们精打细算、提质增效的根本遵循 和法律武器。如果我们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就可能 出现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拨付不及时、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最终影响的是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损害的是人民群众 的切身利益。因此,全局上下必须清醒认识到,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不是一个“选修课”,而是保障我们履职尽责的 “必修课”和“基础课”。 二、聚焦关键,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 施条例的核心要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标志着我国现 代预算制度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它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增加, 更是理财观念的深刻变革。作为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 聚焦核心条款,把握精神实质,尤其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粗放”到“精细”,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过去,有的部门预算编制存在“拍脑袋”“一刀切”的现象,项 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界限不清,导致预算和执行“两张皮”。新条 例对此提出了更高要求。它强调预算编制必须“先有项目后有预 算”,所有支出均需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它细化了 预算草案的编制时间、内容和依据,要求我们财政部门牵头组织 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 的必备条件。这背后体现的,是从“要钱”向“要事”的转变。 我们财政干部不能再当简单的“账房先生”,而要成为政策的“参 谋助手”。在审核部门预算时,不仅要看数字是否合规,更要问 这笔钱要干什么事?能达到什么效果?是否符合我县经济社会 发展的总体方向?正如局里培训时反复强调的,要深刻理解“资 金背后是政策、是民心”。我们要通过科学、精细的预算编制, 将有限的财力精准配置到全县发展的最关键领域和民生改善的 最迫切需求上。 二是从“重支”到“重管”,全程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 意调整。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它明确了财 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执行中的各自职责,厘清了国库资金拨付流 程,严格规范了财政专户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或者随意调 整预算支出。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预 算执行中,通过改变资金用途等方式,在本级政府预算支出科目 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这就要求我们资金监管相关股室,在 资金拨付、监督检查中要挺直腰杆,敢于较真碰硬。面对不合规 的用款申请,我们既要讲清“不能办”的规矩,也要说明“怎么 办”的路径,积极帮助部门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解决问题。这考 验的是我们“善沟通”的能力,更是对我们依法履职的检验。我 们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也要善于通过监督推动工作,通过“逆 查法”“抽查法”等手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从“花钱”到“问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