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书记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
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按照县委关于召开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本人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会前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通过座谈访谈、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
上,我围绕“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
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始终将对
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但在对标对表、知行合一的实践中仍存在差距。
一是在政治“三力”锤炼上存在温差。对政治判断力、政治
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理解,有时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和宏观把
握上,将其转化为指导具体政法工作的思维方法和工作举措不够
迅速有力。例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政治安全的决策部
署时,虽然能够做到闻令而动、坚决执行,但在将宏观政策要求
与我县社会治安、网络舆情、特殊人群管控等具体实际深度融合,
形成具有 XX 地方特色的系统性防范化解方案上,前瞻性思考和
创造性落实仍显不足。有时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
对于如何结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人口流动变化等新形势,动态
研判潜在的政治安全风险点,缺乏更为敏锐的洞察力和穿透力。
二是在风险“苗头”研判上存在时差。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
国内外形势,对一些潜在性、苗头性风险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日常工作中,习惯于处理已经显现的矛盾和
问题,对于从一般性事务中发现政治端倪、从倾向性问题中洞察
政治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比如,2025 年我县在推进某个旧城
改造项目过程中,初期出现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苗头,
我当时将其主要作为普通的民事纠纷来协调处理,未能第一时间
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进行深度研判,导致后续化解矛
盾的工作投入了更多时间和精力,这反映出我对潜在风险演变为
政治安全事件的警惕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在决策“闭环”落实上存在偏差。在推动党中央及省委、
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过程中,虽然注重安排部署和过
程督导,但在“最后一公里”的跟踪问效和效果评估上还不够到
位。比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我牵头制定
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但在机制运行后,对其效能的评估、存在堵
点的分析以及动态优化调整方面投入精力不足,有时依赖于下级
单位的汇报总结,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检验决策成效的力度不够,
导致一些好的制度设计在基层执行中可能出现“水土不服”或效
能衰减的现象,影响了决策部署的完整闭环落实。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坚持用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但对照更高标准的党性修
养要求,仍感到理论武装的深度和思想改造的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满足于“学过”,深钻细研不够。虽然能
够坚持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政法委的各项政治学习,
但有时存在“任务驱动”思想,把学习当作必须完成的硬性要求,
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被日常繁杂的事务所挤
占。特别是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样重大的理论创新
成果时,满足于通读会议公报和权威解读,但在结合政法工作实
际,深入思考如何在新发展阶段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完善我县法
治体系等方面,研究得不深不透,未能完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
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具体实践路径。
二是在党性分析上满足于“合格”,自我剖析不深。在参加
组织生活会时,能够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自我剖析
的“辣味”不足,更多是谈工作中的不足,较少触及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层面。对一些思想深处的顽疾,比
如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的畏难情绪、取得成绩后的自满心态,缺
乏一种“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在反思个人
党性修养时,习惯于用“党性是坚定的、政治是合格的”来作总
体评价,对自身在党性锤炼过程中存在的细微杂质,检视和清除
得不够彻底。
三是在精神传承上满足于“知道”,红色基因融入不透。对
党的优良传统和红色精神怀有崇高敬意,也时常在会议上要求全
体政法干警传承红色基因,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将革命先辈的
斗争精神、奉献精神与新时代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培育有机结
合,思考得不够系统。例如,在组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虽然
安排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但活动之后的思想升华和成果
转化做得不够,未能有效引导干警将一时的感动转化为长期坚守
的理想信念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红色教育的实效性有待增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始终牢
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和
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法律法规上,仍有需要改进之处。
一是在服务群众上存在“路径依赖”,深入基层不够。习惯
于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传统方式了解民情,对于落实
“四下基层”制度,主动“沾泥土”“带露珠”的频次和深度不
足。有时到基层调研,陪同人员较多,行程安排较满,真正与群
众坐下来拉家常、听心里话的时间有限。比如,在处理长期未解
决的 XX 镇某村土地权属纠纷时,我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
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初期未能亲自到田间地头,与争议双
方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导致对纠纷背后的历史成因和群
众真实诉求把握不够精准,影响了矛盾化解的进度和效果。
二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角色固化”,发扬民主不全。
作为班子的“班长”,在主持会议、研究决策时,能够坚持末位
表态,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有时不自觉地带有“一把手”的思
维定势。对于自己经过深思熟虑的意见,阐述得比较充分,可
能会在无形中影响其他班子成员的思考和表达。虽然程序上做到
了发扬民主,但在营造让班子成员畅所欲言、甚至提出反对意见
的宽松氛围上还需加强。特别是在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的紧急事
项决策上,为了追求效率,有时听取意见不够广泛,存在一定程
度的“一言堂”倾向。
三是在运用法治思维上存在“惯性思维”,依法用权不严。
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对法律法规比较熟悉,但在实际工作中,
偶尔还会凭经验办事。在统筹协调处理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复
杂敏感问题时,有时更侧重于运用行政手段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