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
意见汇编(3 篇)
目录
1.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意见 ..2
2.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意见 ..5
3.XX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意见 ..8
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
意见
一、对县委书记的批评意见:
在部署全县重大工作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政法稳定工作的
专题调研和系统指导,推动维稳与发展更紧密结合。
在听取常委汇报时,可适当增加对社会治理创新、风险防范
化解等议题的调度频次和深度。
二、对县委副书记、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建议更加注重与政法系统的联
动,特别是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加强提前介入。
审计监督与政法监督的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建议推动
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和工作会商制度。
三、对县委副书记的批评意见:
在统筹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工作中,建议进一步融入“平安
乡村”建设内容,提升农村治理效能。
信访维稳工作虽已取得成效,但在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方面
还可加强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
四、对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协调政府日常工作时,建议加大对政法基础建设、信息化
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
应急管理体系中与政法联动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和预案可
进一步强化。
五、对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推动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时,建议更加注重引入项目
的社会稳定和法治环境评估。
民营经济发展中涉及劳资纠纷、权益保障等问题,可进一步
与政法部门形成预防化解合力。
六、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批评意见:
在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中,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涉政涉稳
舆情联动研判和引导处置。
红色教育培训可适当融入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内容,
增强综合育人功能。
七、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的批评意见:
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中,建议进一步关注执法司法领域的廉
洁性和规范性突出问题。
巡察工作中可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的建设、纪律作风的针对性
监督指导。
八、对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批评意见:
在干部培训和选拔中,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政法干部专业化能
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编制资源配置可适当向基层政法和社会治理岗位倾斜,缓解
一线力量不足问题。
九、对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的批评意见:
在党管武装工作中,建议进一步推动民兵队伍参与基层治安
联防、应急维稳等工作。
国防教育与政法系统的安全教育可加强融合宣传,增强全社
会安全共同体意识。
十、对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的批评意见:
在民族宗教、非公经济领域工作中,建议进一步强化与政法
部门在风险排查、矛盾调处方面的协作。
工会维权工作可加强与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机制的衔接,
提升依法维权实效。
十一、对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的批评意见:
在统筹县委日常运转中,建议进一步优化常委会议题设置,
增加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内容的审议安排。
政策研究可更多关注基层治理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等课题,
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其他常委的批评
意见
一、对县委书记的批评意见
在统筹全县重大工作布局时,对政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
深度融合部署可进一步细化,让政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靶向性
更精准;
平时听取政法领域重点难点工作专题汇报的频次可适当增
加,便于更及时掌握基层政法工作实际情况,精准破解瓶颈问题。
二、对县委副书记、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推进政府工作与政法工作协同时,对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
设的资金保障力度可进一步加大,更好支撑基层政法工作开展;
审计工作中涉及政法系统项目的反馈环节,可建立更快捷的
对接机制,助力政法部门快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三、对县委专职副书记的批评意见
在统筹信访维稳与政法工作联动时,信息共享的时效性有待
提升,可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升联合处置效率;
指导农业农村领域平安建设时,对乡村治理中政法力量下沉
的针对性指导不足,可结合乡村振兴实际多提具体建议。
四、对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的批评意见
在协调政府各部门配合政法工作时,统筹协调的力度可进一
步加强,确保跨部门协作任务落地更顺畅;
政法系统经费预算保障方面,前期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衔接不
够充分,可提前了解需求,让预算更贴合工作实际。
五、对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