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党课:以如履薄冰
的清醒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
是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住建领域实
际,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
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
色,为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
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深
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为我们想问题、作决
策、办事情提供了根本遵循。住建工作关乎城市发展、关乎民
生冷暖、关乎安全底线,我们的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每
一笔资金都承载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在这样一个责任重
大、社会关注、风险点多的领域履职用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
绩观,不仅是党性要求,更是履职必需。下面,我围绕“树立
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主题,谈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
会。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战略意蕴,把牢住房城乡建设事
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深刻理解、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必修
课,更是我们住建系统干部履职尽责、行稳致远的“定盘
星”。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
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城市建设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
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住房发展从“有没有”转
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对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和美好居住
环境的期望不断提升。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如何看待政
绩、创造政绩,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成色、关系到群众福祉
的温度、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
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
远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审视政绩观问
题,将其置于发展全局和长远大势中把握,确保我们的工作始
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正确政绩观是彰显党的政治属性的本质要求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具体体
现,从根本上反映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原则和价值追
求。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
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政绩观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
政绩观。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这一属性要求我们必须将实现
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
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
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村镇发
展、建筑业管理等工作,件件关乎民生、事事连着民心。树立
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将党的主张、
人民意愿转化为具体的规划、政策和项目,确保住建事业发展
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自觉同
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政绩观作坚决斗争,坚决反对任何脱离实
际、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坚决防止因追求个
人“显绩”而损害群众利益、透支发展潜力的现象。只有坚守
政治属性,我们的工作才能不偏航、不失向,才能真正创造出
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人民至上立场的价值坐标
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
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对于住
建部门而言,践行人民至上,就是要将群众的安居乐业放在首
位,将城市的健康安全永续发展作为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
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住房是民生之要,城
乡是发展之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将群众满意度
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尺子。无论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还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
护传承,抑或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
境,都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
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搞“形象工程”“政绩工
程”,不能为了追求表面光鲜而忽视内在品质,不能因为数字
好看而掩盖实际问题。真正的政绩,应该是解决了多少群众
的“急难愁盼”,提升了多少城市的宜居指数,守住了多少安
全发展的底线。这要求我们在谋划工作时,多些“雪中送
炭”,少些“锦上添花”;在推进项目时,多些“里子”考
量,少些“面子”思维;在评估成效时,多些群众口碑,少些
自我陶醉。唯有如此,我们的政绩才能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才
能获得人民的真心拥护。
(三)正确政绩观是遵循客观发展规律的实践准则
城乡建设和发展有其内在规律,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是
创造实实在在政绩的前提。正确政绩观强调求真务实、尊重科
学,追求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的有机统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开
发、当前与长远、新区与老城等多重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要
求,“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必须把生态和安全
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深刻揭示了城市发展的规律。树立
正确政绩观,意味着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
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科学确定城市规
模、开发强度和保护空间,避免“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在实
施城市更新行动中,要坚持“留改拆”并举,注重保护城市历
史文脉和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
发展中,要兼顾技术进步、质量提升和成本可控。任何违背客
观规律、盲目蛮干的行为,即便短期内可能带来看似亮眼
的“成绩单”,长远看必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最终损害的
是事业发展和人民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学习研究,深化
对城市发展规律、住房市场规律、工程建设规律的认识,使各
项决策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科学精神,确保住
建事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创造出真正造福于
民、泽被后世的扎实政绩。
二、精准把握住建领域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校准干事创
业的价值取向
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深刻内涵,关键在于将其融入具体工作
实践,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住建系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从规划编制到项目建设,从
行业监管到公共服务,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面临着政绩观的
现实检验。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任务交织叠加,更需我们时刻保持
清醒头脑,以正确的价值取向引领各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
调,“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
要求我们必须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
为衡量工作的最终标准。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效能彰显政绩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
觉融入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全局。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胸
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住建工作置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
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力戒本位主义、部门思维。核心在于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其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
管理全过程。在规划引领上,要注重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
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科学划
定“三区三线”,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
镇协调发展。在城市建设上,要摒弃盲目追求“高大
上”和“标志性”的倾向,更加注重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
和特色塑造,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
综合承载能力。在乡村建设上,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
程”经验,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房质量安全提升、传统
村落保护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城乡融合
发展。树立这方面的政绩,要看是否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新
型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是否增强了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是否缩小了城乡差距、推动了共同富裕。这要求我
们强化系统思维,加强跨部门协同,确保住建领域的各项举措
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二)坚守民生情怀,以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稳步迈进诠
释政绩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住建
部门的政绩,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否有效解决群众的住房困
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上。正确政绩观在此领域的集中体
现,就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
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突出
住房的民生属性,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和民生工程来抓,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
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要坚持问需于
民、问计于民,尊重群众意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
题,补齐水电气路信等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养老、托育、停
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时,要因城
施策、精准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
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方面的政
绩,不应是简单的开工面积、投资数字,而是更多困难家庭圆
了安居梦的获得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