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党课:以根固枝荣之志结监管为民之实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进行树立
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专题教育。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反映,直接关系事业发展导向、工作作风
和党群干群关系。当前,我们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
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时期,市场监工作范围广、链条长、责任重,
监管服务效能直接关乎市场活力、民生福祉和安全底线。树立和
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我们市场监管部门而言,绝非虚功,而是
必须夯实的政治根基、必须把牢的行动方向、必须遵循的价值准
则。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
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这为我们标定了根本遵
循。全体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政绩观端正,我们的监管执
法才有公信力,服务发展才有生命力,维护秩序才有战斗力。本
次党课,旨在引导大家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
什么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
心、外化于行,贯穿于市场监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刻领悟其理:正确政绩观是市场监管事业行稳致远的
根本遵循
政绩观是思想行动的“总开关”。对市场监管队伍而言,树
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认识层面廓清迷雾、正本清源,
深刻把握其理论内涵、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这不仅是加强党的
政治建设的内在需要,更是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
前进、有效防范化解履职风险、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
支撑。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才
能在纷繁复杂的监管实践中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作出经得起历史、
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一)筑牢理论根基,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与实践指
向
正确的政绩观源于科学理论的指引。必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
论武装头脑,深刻理解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要认识到,我们追求的政绩,必须是符合新发展理念、服务于高
质量发展全局的政绩;必须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
生福祉的政绩;必须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监管规律、促进行业
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这意味着我们的工
作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市场环境的持续优化上,体现在经营主体
活力的有效激发上,体现在消费权益的有力保障上,体现在安全
底线的牢牢守住上。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是人民满意、市场有序、
发展安全。要坚决摒弃那些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
反对那些只顾局部、不顾全局的“本位主义”,纠正那些重显绩、
轻潜绩的“短期行为”。必须将政绩的创造,建立在深入调查研
究、科学分析判断、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确保每一项政策、
每一次执法、每一项服务都经得起推敲,都服务于长远发展。
(二)紧扣核心要义,校准为民造福与依法行政的价值坐标
市场监管工作的政治性与专业性高度统一。树立正确政绩观,
核心在于处理好“为谁监管”和“如何监管”的关系。一方面,
必须始终坚持“监管为民”的根本立场。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
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食品
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还是消费维权、价格监管、反
垄断执法,其最终价值取向都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
祉。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用
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必须牢牢把握
“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追求政绩决不能逾越法律红线,任何
监管措施、执法行为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决防止为追
求“轰动效应”或“速效成绩”而搞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
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法治思维下的
政绩观。要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创造政绩的基本路径,
通过提升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来赢得市场主体的尊重和
信任,树立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三)明晰实践特性,统筹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辩证
关系
市场监管工作成效的显现往往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潜在性。
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具备战略眼光和历史耐心,善于处理
好几对关键关系。一是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
重视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短期见效的工作,如查办大案要案、
开展专项整治、快速处置投诉举报等;更要注重那些打基础、
利长远、一时难以显现成效的工作,如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信
用监管机制完善、技术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培养等。要甘于做铺
垫性的工作,甘抓未成之事。二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
关系。既要立足当下,着力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风
险隐患,维护好当前的市场秩序;也要着眼未来,围绕构建高水
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
现代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等方面持续
用力,为长远发展蓄势赋能。三是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
关系。既要通过严格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也要通
过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主体发展。要摒弃“为罚而管”
“一关了之”的简单思维,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行精准高效服
务,实现监管效能与服务温度的统一,这才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
求的真正政绩。
二、聚焦主责主业: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市场监管实践的各个
环节
认识的深化最终要落脚于实践。对于市市场监管局而言,树
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是抽象的口号,必须具象化到每一项职
能履行、每一个工作环节之中。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市情实际和部
门职责,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确保正确政绩观在优化营商环境、
守护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质量发展、强化队伍建设等
核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和发
展红利。
(一)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激发活力彰显服务发展之绩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检验市场监管政
绩的重要维度。必须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作
为重要政绩追求。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高效办成一件
事”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全流程服
务,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要加快建设服务型市场监管,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提供质量基础
设施“一站式”服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等
精准帮扶。要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的常态化沟通机制,认真听取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构建亲清
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