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加强备案审查,规范使用“红头文
件”(治理)
在国家治理中,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
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制发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挥了很大作用。这些以“红头”形式出
现的文件,是政府履职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但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情况,以及滥用行政
权力甚至侵犯公民权益等问题,如何进行规范管理始终是治理难
题。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建立健全了
由政府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规范“红头文件”
使用提供了制度遵循。
对“红头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十分必要
行政机关发布公文是较为常见的治理方式。这些公文存在不
同类型,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在一定期
限内反复适用,通常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义务。
所以,制发这类“红头文件”需要更加审慎,制定过程要经过严
格审核,制定后要经过备案审查,运行一段时间后还要定期清理。
进入新时代,我国不断发展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了较为
成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它专门针对前述普遍
适用、有现实影响的“红头文件”,不包括请示报告、通知、人
事管理文件、会议文件,以及内部管理规定等其他政府公文。
实践中,有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较多,文件数
量规模大、使用范围广,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
比如部分文件没有实际内容或者实际意义,或者超越法定权限、
违反法定程序;再比如干扰或者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违法减损自
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增加其义务等情形。实践中,
通过备案审查纠正了一些存在问题的“红头文件”,取得了较好
效果。例如,宣告“全面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等。
健全党委、人大、政府相互协作配合的备案审查制度
备案审查是我国独特的制度设计,在新时代得到了快速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党的二十
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
量。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分别开展的备案审
查制度。由各级党委开展的备案审查主要针对党组织制定的党内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