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税务局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
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
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密结
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州局党委一班人
及全州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税收
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依法治税,为服务全州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
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高位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全局
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
证,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坚持将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和干
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年内主持召开及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
心组学习共X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
建设的战略部署X次。带头领学、深入研讨,引导班子成员和广
大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
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与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
合。二是推动学习贯通融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
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
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在
党委会、局务会上多次强调,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
战略定位和法治要求,将其转化为谋划推动XX州税收法治建设
的思路举措和具体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
决策部署在XX税务落地生根。
(二)健全领导机制,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
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
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
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
究审定《XX州税务局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
工方案,将法治建设与组织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
商环境、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
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
设重大问题的制度。年内主持召开党委会X次,其中专门听取法
治税务建设、执法规范化、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汇报X次,研究
解决了税务执法风险防控、涉税争议化解机制完善、法治人才
培养等X项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了州局
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领导小组,本人担任组长,定期召
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全州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动
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支持法治工作部
门配齐配强专业力量。
二、聚焦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将依法依规决策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确保各
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党委工作规则和“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
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
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年
共组织召开党委会X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X项,均形成规
范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
性。
(二)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
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所有
拟以州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政策法规部门进行
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并按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和州政
府备案。年内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X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
率均达100%。二是严把重大决策法律关。推动建立健全并严格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
会关注度高、可能对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管
理措施、重大税务案件处理、重大合作协议签订等事项纳入必
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全年共对X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前
置合法性审查。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健全
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工作
机制。聘请X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州局系统
内X名公职律师成立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合同审查、复杂涉税
法律问题研判、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
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意见,确保各项决策和行政行为于法有
据、风险可控。全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出具法律意见
书X份,参与重大事项论证X次。
三、严格依法履职,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着力提
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是推动执法公示
常态化。督导全州各级税务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
示栏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
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定期公示行
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结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监督
权。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化。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
法记录仪等设备,完善文字、音像记录归档管理制度。重点在
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环节推行全
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化。明确法制审核机构、人员、范围和程序,对拟
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税额核定等
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全年州
局层面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X件。
(二)强化执法监督制约。一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依托税
收执法质量控制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常态化开展执法督察、
案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年内组织开展全州税收执法案
卷集中评查X次,通报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自觉接受
外部监督。定期向州人大、州政府报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
况。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