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
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
略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最新工作要求。刚
才,大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法槌下的警示》,片中那些
曾经身着法袍、手握法槌的熟悉面孔,如今却身陷囹圄、悔恨
交加,其蜕变轨迹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召开这次大
会,就是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全市法
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知敬畏、
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为我市
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坚强有
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
度警觉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
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进
入2026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司法领域绝非“真
空地带”和“保险箱”。近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接
连就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防治司法腐败作出系列部
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强调要重点查处政法系统特别是司
法审判执行领域的腐败问题,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
号。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力运行
监督制约的意见》,为我们划定了更加清晰的权力边界和监督
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挑战不容低估。从近年来,特别
是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问题依
然存在,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近期发生在我市法院
系统的(可提及具体职务,如“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
长”或“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
劣,影响极坏。他/她作为审判机关的中层骨干或领导干部,本
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却丧失理想信
念,背弃职业操守,将司法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护
法者”沦为“破法者”,其堕落轨迹令人痛心,更给我们敲响
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根据市纪委监委通报和本院督察部门掌握的情况,当前我市
法院领域廉政风险呈现出一些值得高度警惕的动向。一是腐败
风险向审判执行核心权力环节深度渗透。不仅涉及传统的民商
事、刑事审判领域,在执行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拍卖、破产案
件管理、诉讼费管理、对外委托鉴定等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也
时有发生,呈现出“靠案吃案”“以案谋私”的典型特征。二
是腐败行为方式日趋隐蔽化、复杂化。除了直接收受当事人、
律师财物外,更多地表现为接受“雅贿”、通过特定关系人代
收利益、违规投资入股、以“借贷”“咨询”为名行利益输送
之实,甚至利用信息化手段、程序漏洞进行技术型腐败,企图
规避监督。三是“围猎”与“被围猎”交织,风险传导加剧。
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法院干警的社会关系、家庭生活、个人爱
好等进行长期“感情投资”,实施“温水煮青蛙”式的“围
猎”,个别干警防线失守,从破纪到破法,滑向深渊。四
是“微腐败”影响司法公信力基础。个别干警对待群众态度生
硬、作风粗暴,在诉讼服务、案件审理中吃拿卡要、推诿扯
皮,虽然案值不大,但直接伤害群众感情,严重侵蚀司法权
威。
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司法腐败的土壤尚未根除,反腐败
的“高压线”必须时刻带电。全市法院每一位干警都要深刻认
识到,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姓“公”不
姓“私”,绝不允许成为交易的工具。我们必须摒弃“看
客”心态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严的基调、严的
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根源,以案促改全面检视自身短
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对于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我们不
能止于唏嘘,更要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为靶向治疗、系统治
理提供依据。
(一)理想信念根基动摇,导致初心使命失守。剖析这些反
面典型,其堕落的起点无一不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
题。他们忘记了入党誓言、入职初心,在权力、金钱、美色的
诱惑面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将司法职业视
为谋生手段甚至敛财途径,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求抛诸脑后。精神上“缺
钙”,必然导致行动上“乏力”,最终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
来。
(二)纪法底线意识淡漠,导致行为肆意妄为。一些涉案干
警对党纪国法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有的自恃精通法律,钻
研纪法漏洞,企图钻空子、搞变通;有的认为收点好处、帮
点“小忙”是人之常情,法不责众;有的甚至将司法权力视为
个人“领地”和“私器”,公然以案谋私,完全丧失了法官的
职业底线和公民的法律底线。他们忘记了,法官是法律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