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区整治假冒伪劣肉制品工作推进会上的
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肉制品安全
面临的形势,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
务。肉制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
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检验我们治理能力和责任担当的
“试金石”。这项工作抓得紧不紧、实不实,群众看得最清楚,
感受最直接。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整治假
冒伪劣肉制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持续
用力、久久为功。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
自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区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协同
作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建立了“周调度、月通报、季评
估”的工作机制,开展了多轮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排
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超过 XX 人次,检查各类主体
XX 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XX 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XX 起,查扣问题肉品货值 XX 万余元,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值得肯定。
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肉制品安全领域的问题隐患
依然突出,整治工作远未到可以松口气、歇歇脚的时候。从监
管实践和抽检情况看,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传统风险顽固存在。非法添加外源性成分、亚硝酸盐超
标、兽药残留等问题在个别企业和小作坊中时有发生,“瘦肉精”
等违禁药物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违
法行为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仍有个别存在,源头管控存在薄
弱环节。
二是新兴业态带来挑战。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渠道快速
发展,部分主播未办理相关证照即销售肉制品,产品经镜头美化,
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监管存在盲区,消费者维权困难。
三是监管合力有待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行刑
衔接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顺畅建立,存在信息壁垒和执法缝隙,
“黑作坊”“黑窝点”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打击取缔后易死灰
复燃。
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
薄、诚信缺失,为追求利润不惜铤而走险;一些中小企业生产工
艺落后,管理不规范,难以适应日益严格的标准要求。
今年 3 月 16 日,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
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已正式实施,对全流程温度控制、微生物
防控、添加剂使用等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格要求。同时,针对预
制菜的国标也呼之欲出,提出了“零防腐剂”、全链条温控等更
高标准。这些新规的出台,既是行业升级的“指挥棒”,也是监
管执法的“新标尺”。部分工艺落后、管理粗放的企业将面临淘
汰,行业洗牌加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监管的“严”是大势
所趋,安全的“弦”必须时刻绷紧。任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
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都可能给问题产品留下可乘之机,都可能
使我们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
二、聚焦关键环节,构建严密高效的闭环监管体系
整治假冒伪劣肉制品,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全过程监管,
推动各部门厘清职责、协同发力,真正形成从源头到终端、从线
上到线下的闭环管理。
第一,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守住养殖屠宰“第一道关口”。
**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是肉制品安全的基石。必须加强对养殖环
节的监管,严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超范围使用抗生素
的行为。要强化屠宰环节的检疫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证章齐全、
来源清晰。要加大对私屠滥宰窝点的摸排和打击力度,切断问题
畜禽流入市场的非法渠道。
第二,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生产流通“主管责任”。**
作为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在生产环节,
要严格依据 GB31661-2025 等新国标,督促企业落实原料验收、
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特别是强化温度管控、防止交
叉污染、建立微生物监控体系等新要求。在流通和餐饮环节,要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频次,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单位
食堂等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查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
掺杂使假肉制品的行为。
第三,公安部门要始终高悬严惩犯罪“执法利剑”。**对涉
嫌犯罪的制售伪劣肉制品行为,必须零容忍、出重拳。要完善行
刑衔接机制,对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
快侦快办。要深挖彻查“黑作坊”“黑窝点”的组织者、经营者、
获利者,坚决摧毁产供销犯罪链条。对重大案件,要适时挂牌督
办,形成强大震慑。
第四,网信部门要有效管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