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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县域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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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县域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古老就是财富。文化遗产是承载民族文脉的宝贵资源,是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 厚滋养。“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 统一监管”。这既是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的战略举措, 也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要求。对于县 域而言,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与传统风貌加速消 逝的双重压力,如何在发展中守护好这些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是一道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锚定县域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价值坐标。城镇化快速推进 过程中,城乡建设与遗产保护的矛盾凸显:一是拆旧建新的冲动 强烈;二是目前体制资源重心倾向于高等级文保单位,大量如老 屋等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缺乏管护;三是往往陷入封闭封存或过 度商业化的两极境地;等等。因此,需要把握其深层价值破解这 些问题。守文明根脉,护农耕基因。古建、古村、老屋、非遗共 同构成完整的文化基因链条,任何遗存的消亡都可能造成文明断 层。系统性保护应摒弃“重单体、轻整体”的思维,将建筑本体、 村落肌理、民俗礼仪视为有机生命体一体守护。跳出“只保重点 文物”的局限,将全县传统民居和公共古建纳入保护名录,全域 建档挂牌,系统修缮民居、宗祠、古桥,同步挖掘农耕民俗、传 承地方戏曲,以全域兜底式保护留住农耕文明的完整样本。应民 生之盼,留乡愁底色。群众既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又珍视祖宅 故土与乡愁记忆。系统性保护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统筹迁建、 修缮与环境提升,让进城群众有乡愁可寻、留守村民有宜居家 园。同步理顺农民下山与老屋修缮政策,优先整治安全隐患,在 保留村落原貌、乡村肌理的前提下配套现代设施设备,实现保护 惠民、护乡留根。 构建系统活化的实践体系。文化遗产保护是长期性、基础性 系统工程,需要遵循“固本—造血—提质—塑势”的递进逻辑。 全域规划,理清遗存保护底数。打破文物、非遗、住建等部门数 据壁垒,全覆盖摸排传统村落、老旧民居、古构筑物、非遗技艺、 民俗文化等全要素资源,厘清县域遗产底数、等级、分布与保存 现状。编制整体保护规划,建立低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