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的专题辅导报告
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
性法规,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根据本次学习安排,
今天由我对《条例》进行系统解读,目的是帮助大家准确理解
《条例》的核心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实践要求,切实增强
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面,
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
的政治自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 1997 年颁布试行以来,历
经多次修订完善,已经成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当
前我们学习贯彻的《条例》版本,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建
设经验的系统总结和制度固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
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条例》是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制度保障。《条例》第
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了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党的纪律性、纯洁
性、可塑性,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条例。这一规定深刻阐明了
《条例》的立法宗旨和制度定位。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
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
优势。进入新时代,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必须把纪律
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条例》
正是适应这一要求而不断修订完善的重要党内法规,为各级党组
织和全体党员提供了清晰的行为规范和明确的责任边界。我们要
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充分认
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
觉。
(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工具。党的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
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
工作机制。《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系统梳
理和固化了这些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将党中央关于纪律建
设的最新要求上升为制度规范。特别是将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
告中关于纪律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要求转化为具体条款,实现了党
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基
本原则,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可以说,《条例》既是
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行为的“指南针”,为各级党
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好《条
例》,就是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条例》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基本遵循。《条例》明
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党
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为全体党员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
线。根据《条例》精神,党员不仅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
还包括没有党员资格但已向党组织正式登记的工人、农民、军人、
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一规定体现了我们党
“开门建党”的宽广胸怀和对全体先进分子的严格要求。每一位
党员都要把《条例》作为案头卷、必读书,经常对照检查,时刻
警醒自己,自觉在纪律约束下工作和生活。要清醒认识到,纪律
不是束缚手脚的“绳索”,而是保护自己的“铠甲”,是对党员干
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只有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
干事创业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全面理解纪律建设的核
心要义
《条例》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纪律处分体系,涵盖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
律六大方面,每一类纪律都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和处分标准,形成
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律规范网络。
(一)准确把握《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条例》第二
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
关的工作人员和党员。这一规定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即
适用于所有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党员。同
时,《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党员”,是指中国共产党
的党员和没有党员资格但已向党组织正式登记的工人、农民、军
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一规定进一步拓展
了适用对象的范围,体现了党内法规的广泛覆盖性和包容性,确
保所有接受党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成员都在纪律约束范围之内。需
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只要是中国共产党
的党员或者向党组织正式登记的先进分子,都在《条例》的适用
范围之内,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在适用《条例》
时,要准确把握适用对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