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民政局 2026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
年工作计划
2026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
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民政
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
各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民政补助金发放情况
1.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养育、困难残疾
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1)城乡低保:
我市于 2026 年 1 月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城镇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 913 元保持不变,月人均补差
732.06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 740 元提高
到每人每月 749 元。月人均补差 502.05 元。2026 年 6 月我市共
有低保 5489 户 10680 人(城镇低保共 341 户 509 人,农村低保
共 5148 户 10171 人),1-6 月发放低保金 3236.3649 万元。(2)
特困供养:2026 年 1 月起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
1461 元保持不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 1184 元
提高至每人每月 1199 元,比上年提高 1.27%。特困人员基本生
活标准达到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6 倍。2026 年 6 月我市有
特困供养人员 3773 人(其中城镇特困 163 人、农村特困 3610
人),1-6 月发放特困供养金 2695.8712 万元。(3)孤儿生活保障:
2026 年我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 2423 元/
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 1567 元/人·月。截
至 2026 年 6 月份,全市在册社会散居孤儿 37 人,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有 277 人,其中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 276 人,集中供养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 1 人,1-6 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33.8472 万元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252.1738 万元。
(4)残疾人两项补贴:2026 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 209 元/
人·月提高到 217 元/人·月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 280 元/
人·月提高到 290 元/人·月。我市 2026 年 6 月领取残疾人两项
补贴人数为:困难生活补贴 4435 人;重度护理补贴 10940 人。
2026 年 1-6 月两项共发放金额 2501.1144 万元。
2.按时发放其他民政专项资金:(1)临时救助:2026 年 1-6
月全市实施临时救助 103 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 37.3039 万元。
(2)高龄津贴:截至 2026 年 6 月,我市共有 14007 名老年人领
取高龄津贴。其中 80-89 周岁 11937 人,90-99 周岁 2002 人,100
岁以上 68 人。2026 年 1-6 月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 916.615 万元。
(3)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2026 年 1-6 月累计
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 7727 人次,共计发放
补贴金额 71.14 万元。
(二)养老服务重点建设工作
1.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加快推进 XX 市居
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共新建
(或改扩建)14 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000 平方米。设
护理型床位 680 张,单个机构为地上 2-4 层建筑,设护理型床位
30-40 张,床均面积控制在 30-40 平方米。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养
老、长者饭堂、日间照料、临时托养、家政养老上门服务、医疗
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并配
套相应设施设备和完善周边环境改造。目前推进一期项目建设,
包括中山公园、东陂镇、西岸镇等 3 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 栋
建筑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按工序进入墙体砌筑及室内装修。
2.推进长者饭堂建设。我市 12 个乡镇已分别建成 12 家乡镇
级长者饭堂,并于市区内建有 XX 镇爱民路配餐点(长盛饮食)、
XX 镇连江东路长者饭堂和 XX 市春晖长者饭堂等 3 家市级长者
饭堂。采用政府运营、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或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
运营服务等方式,依托餐饮企业或养老服务中心场所,为周边老
人提供助餐服务。2026 年 1-5 月已累计提供助餐服务 3347 人次。
3.推进 XX 市颐养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
社会问题,切实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我市筹划开展
XX 市颐养中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