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医院病区安全生产与秩序管理实施方案(试
行)
根据 XX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XX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医疗
机构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和平安医院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医院
病区属地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XX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XX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
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医疗
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主要出
入口或重点区域实施安全检查,严防禁止、限制携带物品进入;
发现扬言实施暴力、醉酒吸毒、严重精神障碍等高风险人员,应
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并采取安保陪诊等措施;发生可能引发治安或
刑事案件的高风险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病区是医疗服务、
人员流动和用火用电行为集中的基本管理单元,实行属地管理。
各病区主任、护士长为病区安全生产和秩序管理第一责任人,安
全员承担日常巡查、隐患报告和整改跟踪职责。开展病区安全生
产与秩序管理考核,核心目的在于压实科室属地责任,重点整治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电热毯、私拉乱接电线、中医理
疗用酒精等危险品存储不规范、病区夜间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消除火灾和治安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维护正常医疗秩
序,保护医患双方人身安全,营造良好诊疗环境。
二、考核检查方式与内容
(一)检查方式
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突击检查相结合。安全生产科会同保卫
科、护理部、总务科每月组织一次病区综合检查,每周开展一次
专项巡查。各病区安全员每周开展自查并形成记录,发现隐患即
时报告。夜间不定期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由总值班、保卫
科、安全生产科联合实施,重点覆盖夜间交接班后、凌晨时段等
管理薄弱环节。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调阅记录、随机问询、调取
监控等方式开展。对发现问题,安全生产科建立台账,当场下达
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跟踪复查整改效果,形成闭
环管理。
(二)检查内容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重点检查病房、值班室、治疗室、示
教室等区域违规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
热的快等未经审批的大功率电器,检查床头医用电源是否仅用于
抢救设施和必要医疗设备。
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