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监委委员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
讨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
见》,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围绕这一主题,结
合分管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把握因地制宜的内在逻辑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简单地跟风追新,而是立足
自身资源禀赋,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高质量发展路径。从《关于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看,中央明确了 “创新主导、改革
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 的基本导向,这既是思想方法,
也是实践准则。
一是要牢固树立立足本地实际的发展观。不同地区的资源禀
赋、产业基础、科创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新质生产力绝不能搞
“一刀切”,也不能盲目跟风、同质化重复建设。我们所在的 XX
地区,经过多年积累,在 XX 产业领域形成了一定基础,优势不
宜轻易丢弃,潜力还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只有找准自身比较优
势,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才能走出一条
走得通、站得稳的路子。
二是要正确处理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新质生产力的
发展不等于抛弃传统产业,事实上,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
提升传统产业,同样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意见》明
确提出 “先立后破”,强调在新动能稳固之前,不能贸然淘汰旧
动能,防止出现经济断层。从分管领域看,要坚持 “老树发新
芽” 与 “育新树成新林” 并举,既让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
也积极为新兴产业落地壮大创造条件。
三是要严格防范形式主义、功利主义倾向。中央文件明确要
求,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对造成重
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这一要求落地落
实方面负有特殊职责。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 “新”
的多少、“快” 的程度论高下;另一方面,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
决策链条的前端,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短视行为,为地方因
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分管职责推动监督服务双向发力
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于中心大局,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这一重大部署中,监督既是护航,也是保障。分管工作要主动融
入、精准发力,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
一是把监督的 “探照灯” 照向重大决策落实环节。从近年
来查处的案例和问题线索看,涉及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领域的问
题不在少数,集中体现在 “拍脑袋” 决策、论证不充分、跑偏
走样等方面。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立项、国有资金投向、产业政策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关
注有没有脱离地方实际盲目跟风、有没有出现 “挂羊头卖狗肉”
的项目包装问题,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