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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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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的汇报材料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 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 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 导。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 展学习 28 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 面依法治国、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党组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主题教育,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 基地参观学习 6 次,开展专题研讨 12 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 脑入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 案件、大额资金使用等 “三重一大” 事项,均经党组会议集体 研究决定,累计召开党组会议 42 次,研究事项 156 项,确保决 策科学民主。 (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 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服 务经济发展。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 12368 件,审结 11892 件,结案率达 96.1%。刑事审判方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审结故意伤害、盗窃等案件 1320 件,判处罪犯 1568 人,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回头看”,审结涉恶案件 4 件 18 人。民事 审判方面,妥善化解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生纠纷 6850 件, 调撤率达 58.3%;设立 “涉企纠纷调解室”,审结买卖合同、股 权转让等商事案件 1286 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2.3 亿元。执 行工作方面,开展 “夏日攻坚”“冬季破冰” 等专项执行行动, 执结案件 2436 件,执行到位金额 4.8 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862 人次,限制高消费 1245 人次。 (三)坚持司法为民,提升服务质效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 “三 大平台” 公开,公开裁判文书 9860 份,直播庭审 235 场。优 化诉讼服务,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立案、缴费、调解等 “一 站式” 窗口 12 个,实现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全覆盖,近三年 网上立案 4218 件,占比 34.1%。开展 “司法服务进基层” 活 动,在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 15 个,开展巡回审判 326 场,发放 普法宣传资料 2.5 万份。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为经济困难当事人 减免诉讼费 86.5 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 128 万元,切实解决群 众 “急难愁盼” 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司法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8 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16 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 政教育基地,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业务培训,组 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培训 320 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等 活动 48 场,12 名干警获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健全考核机制, 将办案质效、群众评价等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 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提拔任用中层干部 18 名,营造争先创优良 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党组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诸多短板 和不足,结合巡察工作要求,从四个方面深入查摆如下: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服务县域发展大局不够精准。围绕县委提出的 “优化营商 环境”“乡村振兴” 等重点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存在 “就案办案” 现象。例如,在处理某建材公司与建筑企业 的合同纠纷案件时,仅就纠纷本身作出判决,未深入分析案件反 映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未及时向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发送司法 建议,导致同类纠纷在半年内重复发生 12 起,影响了营商环境 优化的政策落实效果。又如,在乡村振兴领域,对土地流转、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等案件研究不足,缺乏针对性审判指引,某 乡镇因土地流转纠纷引发的系列案件,审理周期平均达 112 天, 远超同类民事案件 60 天的平均审限,未能及时化解基层矛盾, 与党中央关于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的决策部署要求存在 差距。 司法改革政策落地不够扎实。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 度改革、司法责任制等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力度不足,部分改 革举措流于形式。在落实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的司法责任制过程中,虽然制定了法官权力清单,但对清单执行 情况的监督考核不到位。如刑事审判庭某法官在审理一起盗窃案 件时,未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纳了未经合法程序收集 的证人证言,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该法官未受到相应追责,反 映出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此外,在繁简分流改革中,简易 程序适用率仅为 42%,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且部分适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仍存在审理周期过长问题,某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却耗时 98 天才审结,改革红利未充分释放。 “三个规定” 执行不够严格。对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不够深入,部分干警存在思想认识偏差, 填报不主动、不规范。通过自查发现,近一年来全院干警填报 “三个规定” 相关事项仅 36 件,其中主动填报的仅 8 件。更 有甚者,民事审判庭某庭长在处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时,接 受当事人亲属的说情打招呼,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后该案件因判 决不公引发当事人信访,经核查确认存在违规干预情况,暴露出 “三个规定” 在基层法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与党中央关于 “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的要求相违背。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司法服务群众不够贴心。诉讼服务中心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服 务意识不强,存在态度冷漠、流程指引不清晰等问题,给群众 办事带来不便。如群众张某到立案窗口办理离婚案件立案手续 时,因不了解所需材料,工作人员未耐心解释,仅简单告知 “材料不全,不能立案”,张某先后往返窗口 4 次才完成立案, 耗时两周。此外,巡回审判点作用发挥不足,部分乡镇巡回审判 点全年未开展一次审判活动,如某偏远乡镇巡回审判点,近一年 仅接待群众咨询 15 人次,未组织巡回审判,群众 “在家门口 打官司” 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反映出法院在践行 “司法为民” 宗旨上存在差距。 执行领域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在执行案件办理中,部分 执行干警责任心不强,存在财产查控不及时、执行款发放拖延等 问题,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例如,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 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