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镇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
庆事宜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
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
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
属各单位负责人。刚才,XX 同志领学了《暂行规定》全文,镇
纪委 XX 同志围绕报备流程、宴请规模、禁止性情形、监督问责
等核心条款作了重点解读,并结合近年来违规操办宴席、化整为
零分批宴请、隐形变异敛财等典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会议主
题十分明确,就是要把制度要求讲透、把纪律红线划清、把工作
责任压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重要意义
婚丧喜庆本是人之常情,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份特殊,
操办行为不是单纯的个人私事,而是折射作风、关乎形象、影响
公信的重要事项。规范婚丧喜庆事宜,表面看是管住一桌饭、一
份礼、一个仪式,实质上是管住思想深处对纪律的态度、对权力
的认识、对群众的感情。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这项
规定学习好、执行好。
一是要深刻认识到,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全
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
杠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表现,体现
的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如果连一顿饭、一场酒宴都管不住,
就很难在更大考验面前站稳立场。全镇党员干部要把执行《暂行
规定》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政治忠
诚和纪律自觉的重要标尺。
二是要深刻认识到,这是持续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大
操大办、铺张浪费、人情攀比,本质上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
基层的突出表现;化整为零、分批宴请、隐形变异敛财,则是
“四风”问题改头换面后的新变种。如果不坚决整治,就会助长
特权思想和不良社会风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从小事
小节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决不能把人情往来异化为利益输送,
决不能把简朴传统丢掉。
三是要深刻认识到,这是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的关
键举措。基层群众对高价彩礼、大办宴席、高额随礼等问题反映
强烈,人情负担已经成为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一个痛点。
党员干部带头简办婚丧喜庆,带头抵制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就
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移风易俗。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让文明节俭成为全镇上下的自觉行动。
二、聚焦关键准确把握暂行规定的纪律边界
《暂行规定》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系统规范,内容全
面、要求具体。学习贯彻过程中,不能大而化之、浮于表面,必
须把关键条款弄懂弄通、把执行口径记清记牢。结合各地已公开
的制度细则和典型通报,我重点强调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把报备流程弄清楚。规范操办的第一道关口就是报备。
从各地已经公开的细则看,婚庆事宜一般要求提前五个工作日至
十个工作日报告,丧葬事宜事前来不及报告的,可先行电话报告,
事后五个工作日至十个工作日内补报。我镇执行中,必须严格落
实事前申报、事后报告要求,按照干部管理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
及时报备,如实写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
尤其要说清楚是否涉及管理服务对象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的人员。决不允许先办后报、不报瞒报、少报漏报,更不允许用
虚假信息规避监督。镇纪委要建立报备台账,逐件审核、动态跟
踪,对报备内容不实、程序不全的及时纠正。
二是把规模标准弄明白。从简、从俭、不敛财是总原则。一
些地方明确单方操办婚宴一般不超过 200 人、20 桌,双方合办
不超过 300 人、30 桌,丧事规模从严控制,车队一般不超过 8
辆。礼金方面,非亲属人员一般控制在 100 元至 300 元,严禁向
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利益相关人发请柬、收礼金。我镇在
执行中,要对标最严格的纪律要求,严格把住人数、桌数、车次
和礼金关口。凡是超出合理范围、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原则上
不得操办,确需操办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接受审核。要把
“礼尚往来”与“借机敛财”严格区分开来,决不能把正常监督
下的交往扭曲为利益输送的暗道。
三是把禁止性情形弄透彻。必须对照规定逐条排查,严禁化
整为零、分批异地操办,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共场地等
公共资源,严禁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
禁在操办活动中搞封建迷信、低俗陋习,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安排
交通管制、警车开道等特殊待遇。对隐形变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