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部门、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
重要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
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 年)
收官工作,深刻汲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排查整治重
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
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
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集中
攻坚与日常防范相结合,进一步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压实各方安
全责任,完善隐患治理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
问题,切实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所、具体环节、具体岗
位,维护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风险底数全面摸清。 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场
所及重点设施开展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和风险隐
患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对风险较高、隐患反复出现
的场所和部位,实行重点关注、动态管理。
(二)突出隐患有效治理。 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分类推进隐患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需要一定期
限整改的,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涉及重大事故
隐患的,依法依规报告并督促落实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督办整改,防止隐患长期存在、反复发生。
(三)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
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乡村两级安全风险排
查、信息报告、协同处置机制,防止责任悬空、工作脱节。
(四)基层防范能力稳步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专项
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完善日常巡查、风险提示和应急处置措
施,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巩固安全生
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乡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及有关生产
经营单位。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结合辖区产业分布、
生产经营特点和季节性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十二个领域整治
工作。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九小场
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维护情况,重点整治安全出口锁闭、疏
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
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督促有关责任主
体依法整改。加强对生产经营与居住功能混用场所的排查,及时
发现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风险。
工作措施: 组织村(居)开展重点场所摸排,建立场所信
息及隐患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现场整改;对消防设
施缺失、疏散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
置。针对传统节日、重要活动和人员集中时段,加强消防安全提
醒和现场巡查。
责任分工: 乡应急管理所牵头协调,XX 派出所、有关行
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村(居)委会配合落实。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客
货运输车辆、农村面包车、农用车辆等交通安全风险,关注违法
载人、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发问题。对急弯陡坡、
临水临崖、事故易发路段及农村公路桥梁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
查交通标志标线、防护设施和警示设施设置情况。
工作措施: 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加强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劝阻
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对道路安全设施缺失、路面损坏等隐患,
按道路管理权限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置;暂时无法整改的,督促落
实必要的警示和临时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 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机构牵头协调,XX
派出所、有关道路管理单位按职责负责,各村(居)委会配合落
实。
(三)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辖区在建工程、农村建房施工现场以
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关注高处作业、
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施工机械使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自建房方面,重点排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房屋结构受损以及存在明显安全风险仍用
于经营等问题。
工作措施: 加强农村建房日常巡查,督促建设主体落实安
全防护措施。对发现的疑似结构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县级行业主
管部门,配合开展专业鉴定和分类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房屋,依法依规协助落实停止使用、人员避险等措施,防止隐患
房屋继续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分工: 乡村镇建设管理相关机构牵头,乡综合行政执
法机构、应急管理所按照职责配合,各村(居)委会协同落实。
(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及其他使用燃气
的经营场所,检查燃气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可燃气体报警
装置及用气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重点关注燃气瓶违规存放、
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擅自改装燃气设施以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
的场所使用燃气等问题。
工作措施: 对辖区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摸排,督促经营主体
规范用气行为,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发现疑似非法
经营、违规充装、使用来源不明气瓶等问题,及时向燃气主管部
门、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开展整治。督促燃气经营企
业按照职责做好用户安全检查和用气指导。
责任分工: 乡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机构牵头协调,乡应急管
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