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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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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7日在仪陇县第十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 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 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 察自觉,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 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五年来,我院多次在全市检察机关 目标考核中获得一等奖,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 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先进单位”等 称号。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融入大局,全 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平安仪陇、法治仪 陇建设,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 刑事犯罪689件1009人,提起公诉1177件1759人。严厉打击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 210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提起公诉783人 。积极推进“断卡”专项行动,精准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 等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提起公诉84人,办理的特大“杀猪盘 ”诈骗案,提起公诉11人,涉案金额近3亿元,对1件“假福彩 ”网络赌博案件提起公诉13人,追缴赃款80余万元。从严从 快惩处涉疫违法犯罪,对2件“口罩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 查并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持续助力“三大攻坚战”。尽心助力脱贫攻坚,帮扶 的2个村和252户贫困群众如期全部实现脱贫。2020年,我 院在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作现场宣讲 ,最高检对我院援彝干警蒋勇全的先进事迹进行了5小时全 程微直播,阅读量达5000万。今年,我院作为全市检察机 关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院,出台《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 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在五福镇老罐村设立乡村振 兴联络点,打造1000余平方米法治文化院坝,下好了助力 乡村振兴“先手棋”。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对非法捕捞、滥伐 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1人,办理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9件,追偿生态资源赔偿金3.3万元 。建立全市首个生态修复林,补植复绿11.6亩。积极参与长 江流域禁捕,增殖放流鱼苗1.8万余尾。防范和化解重大金 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 犯罪13人,为被害人挽回损失900余万元。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前,立足职 能依法惩治腐败,2017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 ,参与查办了山西太原铁路局原局长、正厅级干部杨某某 特大受贿窝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力配合 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持 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监察体制改 革后,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52件62人,追回赃款 1220万元。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南部县原县委副书记朱某某 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原新政镇财政所干 部何某、谯某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 个月、七年六个月。就强化我县某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问 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 案例。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六稳”“六保”,有力惩治 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提起公诉41人,办理的龚 某某等人对我县某招商引资企业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一案 ,批捕5人,起诉6人,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办 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4人,对涉嫌故意毁 坏财物罪的民营企业主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带动了周 边近100人就业,最大限度减少了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 响。扎实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督促公安机关依法 撤销案件8件。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在县经开区成立检企服务中心,选派10名 检察官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实地走访、法 治讲座等活动37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服务民生民利,积 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抓牢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 ,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守群众“舌尖上”安全 ,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3人,办理食 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 益诉讼案件13件,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2万余元。对乡 镇农贸市场及街边流动摊贩销售熟食卤味制品开展专项检 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7件,相关单位均采纳整改。积极 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借力我县城乡治理智慧中心获取城区 窨井盖问题线索54件,督促相关部门消除群众“脚底下”安全 隐患43处,推动建立了窨井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该案被 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推动全县重 点工作落实落细,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对75人 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9万元。 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站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批准逮捕涉恶犯罪25件50人,并案提起公诉4件51人 ,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8件。坚持“打伞破网”,移送涉黑恶 犯罪线索10条,“保护伞”“关系网”线索9条,10余人被依法 依纪处理。推进“黑财见底”,对3件案件提出了财产刑量刑 建议。推动“行业清源”,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份,督促 长效常治。依法办理了李某等40人涉恶团伙案和马某徇私 枉法“保护伞”案,切实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今年,我院 “8.23”专案组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 办案团队”。 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295人,不起 诉160人。稳妥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出台《羁押措施变更 一体化实施办法》,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8件,审 前羁押率由54%降至39%,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建成一 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制度,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82件,均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 、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动治重化积工作,由 院领导包案办结信访积案,成功化解了杨某某重复信访案 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 ,建成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室,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 开展公开听证10次,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会2次,1名干警 获得“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 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批捕51人,起诉 7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 捕32人,附条件不起诉29人,不起诉6人。以构建我县未成 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为抓手,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力,形成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自主研发仪陇县青少年护航成长平台,通过“大数据+云 预警+社会综合矫正”模式,收集信息76万余条,成功处理 预警193次,使未成年人犯罪可防、权益可护。建成仪陇县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上线运行VR云游基地,2万余名学生 通过线上线下接受教育。联合公安、文广旅、人社等部门 对我县部分娱乐场所开展“夜鹰护航”行动3次,查处未成年 人有偿陪侍11人,立案监督2人,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 建议督促履职。持续五年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为民政 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供了实践探索,帮 助我县152名困境儿童顺利享受国家福利政策。今年6月和 10月,我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2021四川政法 英模事迹宣讲暨四川政法先锋颁奖典礼”和“新时代四川政法 英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上,以《用大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为题报告了我院典型事迹。今年,我院被评为“全省关心 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责,切 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 ,提前介入53件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监督立案 42件,监督撤案48件,纠正漏捕32人,追诉漏犯99人,书 面纠违116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4件。加强审判活动 监督,书面纠违11件,提出和提请抗诉17件,均得到采纳 ,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 职能。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监管场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