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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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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病死动物无害化 处理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 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 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督意见》(湖人大督〔2018〕12号)要求 ,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中 的收运、处置、监管体系等作出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对督 查意见涉及的全流程监管、处置能力建设、应急处置预案、 政策保障等问题开展多次调研和考察论证,进一步加强组织 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现将 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全流程的监管”的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扩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范围,确保应 收尽收。针对市人大监督意见提出的要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 处置与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的衔接,将病死牛羊、收容犬 等病死动物纳入监管范围的要求,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 公室及时与市建设局进行协调、对接,并送达了《关于要求 将违法弃置在相关公共场所的死亡动物运送至无害化处理收 集点的函》,要求在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发现违法弃置 的死亡动物,及时就近运送至病死动物收集点,确保全域收 集,应收尽收,不留死角。二是将湖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病 死禽纳入全市“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体系。根据市人大提 出的湖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养殖环节病死鸡存在无害化处理 不彻底等隐患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迅速研究会商 ,2019年1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 置有关事项的函》,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湖州温氏畜牧有 限公司下属的所有养殖场(户)产生的病死禽全部纳入全市 “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处理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 担50%,全面排除无害化处理不彻底或者随意处置病死鸡等隐 患问题。三是提升监管能力。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监管 队伍建设,配强监管力量,构建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骨 干为中坚力量的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化监管,全市各收集点 监控视频接入省智慧畜牧云平台,实现无害化处理各重要场 所、关键环节监控全覆盖,收集、移交数据每日实时上传 ,切实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处置能力建设”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新建项目。市政府决 定由市城投集团牵头,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市 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按照“全省领 先、国内先进”的建设标准,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建设现代一流的固废处置生产企业,达到全面解决无害化 处理能力建设的目标。已赴宁波、上海、广东惠州等地考察 学习,召开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专家论证会议 ,初步确定了处置工艺,尽早启动建设,力争2020年投入使 用。二是组织开展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培训。去年 11月底,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 作培训班。今年农业农村部门将结合非洲猪瘟防控等重点工 作,计划组织开展培训2次,进一步加强指导和警示教育,提 升管理水平,强化监管能力。三是开展收集点提标工作。在 实施收集点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收集点及配套 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病死动物收集的及时性,同时通过防 范冷库气、液渗漏、使用除臭降臭消毒剂等有效措施,杜绝 二次污染。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的落实情况   一是跨区域转运处理工作继续平稳有序。严格按照《湖 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 细则的通知》(湖政发〔2018〕9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死亡动物跨区域联动处理机制建设 的意见》有关要求,区县落实监管人员对病死动物转运车辆 实行全程押运,市级监管员通过车载GPS定位仪对转运车辆运 行轨迹进行监控,确保对移交、转运全过程的有效管控。二 是完善应急处置方案。鉴于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 市提早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