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XX 区村民自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扎实推进我区“党建引领四治融合”工作,深化村民自治,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我们对全区 X 个村进行全面走访调研,截
至 3 月底,已经走访 X 个村。现就新时代党建引领下的农村自
治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为村民自治提供
制度框架,X 新区推进落实相关要求,一是推进民主选举,建立
县乡村三级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
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全覆盖,村“两委”成员交
叉任职率 34.88%(588 人),开展村级后备干部储备行动,累计
培养 1108 名后备人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 30.5%(338
人);二是规范民主决策,全域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将
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纳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程序。
三是实施民主管理,依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关于修订完善村规
民约的实施意见》,完成辖区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修订备案工作;
四是落实民主监督,依法选举产生 714 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建立监委会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常态化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治理缺乏合力
一是机构设置不完善,目前乡镇(街道、中心)的机构设置
中,社会工作相关的职能,尚未构建起一个专门且系统的对口部
门,以此来全面负责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导致工作中出现权责
不清的现象;二是基层党委(政府)不重视,部分乡镇(街道、
中心)对自治工作不重视,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影
响了自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部门协作不力,各部门政策、资
金、项目分散,缺乏统筹协调,导致重复建设或资源浪费。
(二)村民自治制度空转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进
城,村民自治难以为继。一是村民大会召集难、决议难,村“两
委”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欠缺,会议召开频率较低,民主决策过
程缺乏充分的讨论和意见征集,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村级事务群众参与难,在实际工作中,村务公开的内容深度
广度不够,随意性较大,且公开形式单一,导致一些村民对村内
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财务收支情况等知之甚少,无法有效地参
与到自治活动中来。三是对村“两委”实行监督难。监委会由于
缺乏相应的业务指导部门,具体监督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发挥
实际监督作用,形同虚设。
(三)村民自治主体弱化
一是村民自治主体缺位。现任网格员以村“两委”干部、小
组长为主,人员普遍年龄较大,在进行信息收集等基础性工作时
力不从心,处理政策性问题无法给予精准解释。二是自治能力不
足。村干部队伍老化、素质和能力不足,同时,农村留守人口以
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为主,他们对村务管理的参与度较低,缺
乏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影响了自治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村民自
治参与弱化、自治观念滞后。当前,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缺乏共享
发展成果的机制,削弱村民共建共治的积极性,部分村民对集体
经济缺乏信心,过度依赖政府项目资金,不主动探寻发展经济的
方法和途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四)村民自治功能受限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村自治政策存在宣传不够、解
读不清的情况,95%以上的村民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的了解,只是知道有这样一部法律,对该法制定的目
的和内容并不了解,在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中,普遍表示是听从村
委会的安排,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
二是社会组织发育不足,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自治的机制缺失,
部分村庄虽有文旅企业入驻,但企业与村庄多为“租金交易”关
系,未建立产业联农带农机制,难以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
理格局。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社会工作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