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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监察法规,提升巡察监督效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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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监察法规,提升巡察监督效能——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 会的发言 同志们: 很荣幸能在此次研讨交流会上,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主持市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副书记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 的职责,分享一些个人的思考与体会。《条例》的出台,是深化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更为 细致、明确的规范,对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一员,深入学习贯彻《条 例》,既是职责所在,更是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 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谈谈对《条例》 的学习理解与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思路。 一、深研《条例》要义,筑牢履职根基 《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全面涵盖监察工作的各个方 面。深入学习研究《条例》的核心要义,是准确把握监察工作方 向、提升履职能力的基础。只有学深悟透,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精 准运用,切实发挥监察职能作用。 (一)领悟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 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条 例》开篇便明确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 将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管理监督等各环节。这要求 我们在市委巡察及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 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在巡察工作的谋划部署、组 织实施、成果运用等全过程,都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 部署,确保巡察监督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通过巡察, 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 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其增强政治意识,提升 政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把握监察职责权限精准内涵。《条例》对监察机关的 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出清晰界定,对各项监察权限的适用情 形、工作要求等予以细化。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我们要依据 《条例》,精准运用监督手段,明确监督重点。一方面,通过收 集群众反映、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公职人员依法 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另一方面,在发现问题线索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 程序开展调查工作,规范使用谈话、询问、查询等措施,确保调 查过程合法合规,证据确凿充分。在处置环节,精准把握不同问 题的性质和情节,依规依纪依法作出恰当处理,实现政治效果、 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明晰监察程序规范运行要求。监察程序的规范运行, 是保障监察权正确行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条例》 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 起诉等监察工作全流程的程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市委巡察 工作中,从巡察线索的筛选确定,到巡察进驻后的了解、谈话、 取证,再到巡察报告的撰写、审核以及问题线索的移交处理等各 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循《条例》规定的程序。例如,在巡察了 解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方式开展工作,充分保障被巡 察对象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在问题线索移交后,持续跟踪监督, 确保后续处置程序合法、高效。通过严格规范巡察程序,提升巡 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聚焦巡察主业,强化政治监督 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的重要举措。以《条例》为指引,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 护”强化政治监督,是市委巡察工作的核心任务。 (一)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 的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相关改革任务 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深刻领会党 中央决策部署精神,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是否在推进 改革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巡察,督 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积极主动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不 走样、不变形。 (二)围绕权力运行制约强化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 腐败。《条例》强调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巡察工作中, 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权力集 中、缺乏有效制衡的问题。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政审 批、资金分配、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决策、 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通过巡察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三)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 数”,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也是监督的 重点对象。《条例》对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在巡察工作中,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 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与班子 成员、干部群众谈话,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关键少数” 是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是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 责任,是否存在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等问题。对发现的“关 键少数”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判,精准核查处置,形成有力震 慑。 (四)关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反对什 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条例》将整治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在巡察工作中,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 为巡察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 民生领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