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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言: 把准统计工作定盘星 奋力书写全市统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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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言: 把准统计工作定盘星 奋 力书写全市统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同志们: 作为一名在统计战线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老兵”,这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后,我反复研读 了法条原文,结合**统计工作的点点滴滴,越学越觉得心里亮 堂,越学越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这部新法不仅是统计工作 的“根本大法”,更是我们破解统计难题、提升服务质效 的“金钥匙”,字里行间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 的高度重视,也饱含着对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下 面,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谈谈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新法要义,把准统计工作“定盘星”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指示器”,数据质量是 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新修订的《统计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 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从法律层面构 建了更为严密的数据质量保障体系。这让我想起刚参加统计工 作时,老局长常说的一句话:“统计数据掺不得半点假,每一 个数字背后都是千家万户的生计,都是党委政府决策的依 据。”如今,新法用更刚性的条款诠释了这句话的分量。 从**实际看,作为云南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统计工作始终 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生态立市、文化兴市、和谐稳 市”战略部署展开,既要为全省统计大局提供“**数据”,更 要为地方发展提供“统计智慧”。过去几年,我们在工业转型 升级、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积累了大量 统计实践经验,但也面临着一些共性难题:比如部分基层单位 统计基础薄弱,数据报送“估摸着来”;个别行业数据与实际 发展态势存在偏差,影响决策参考;统计执法“软肩膀挑不起 硬担子”,对造假行为震慑不足。新《统计法》的修订,恰恰 针对这些痛点难点,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新法强化 了“数据质量终身追责”机制,明确了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 员以及调查对象的法律责任,这让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更有底 气。记得去年在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数据核查时,发现*县一家建 材企业存在虚报产值问题,当时碍于“人情面子”和地方发展 压力,处理时有所顾虑。新法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对统计造 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这为我们排除干扰、坚守原 则提供了法律后盾。今后,不管是谁,只要触碰数据质量红 线,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含糊。同时,新法突出 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要求统计工作更加注重反映新 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实践成效。这与**当前的发展阶段高 度契合。我们正在推进新能源电池、绿色硅材等新兴产业发 展,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并行,统计指标体系必须与 时俱进。比如,过去我们更多关注工业增加值总量,现在则要 更加注重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占比等质量效益指标。新法 鼓励统计改革创新,为我们构建更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提供了 法律依据,这是最让基层统计人感到振奋的。 二、紧扣职能职责,筑牢数据质量“防火墙” 统计部门的核心职能是“数说发展、服务决策”,而数据质 量是履行好这一职能的前提。新《统计法》对统计机构的职责 定位更加清晰,要求我们既要当好数据的“生产者”,更要当 好数据质量的“守护者”。结合**实际,我们必须从源头抓 起,构建全流程、多层次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一)在源头数据采集上求“实”。基层是统计数据的“第 一站”,源头数据不实,后续一切工作都是空中楼 阁。**有10个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参差不 齐,部分村(社区)统计员身兼数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针 对这一问题,我们近年来推行了“村级统计员职业化”试 点,在*县、*区选取20个村(社区),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稳定 统计队伍,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新《统计法》强调“健全统 计基层基础工作”,这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推进这项工作的决 心。下一步,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实现每个 村(社区)有1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持证上岗、定期考核,从 源头上减少“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的现象。企业是统计数据 的重要来源,新法对企业的义务和权利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中小企业统计台账不健全,填报 数据随意性大。去年开展的“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行动 中,我们帮助200多家重点企业完善了统计台账,培训了3000多 名企业统计人员。新法实施后,我们将把这项工作常态化,联 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对诚信企业 给予便利,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 戒”的良好氛围。比如,对连续三年保持数据真实准确的企 业,在享受惠企政策、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对存在数据造假 行为的,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让企业不敢假、不能 假、不想假。 (二)在数据审核评估上求“严”。**作为工业大市,规上 工业企业数量占全省的15%左右,数据审核任务繁重。过 去,我们主要依靠人工审核和经验判断,效率不高。这几 年,我们投入力量建设了“**统计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将工 业、投资、贸易等主要领域的200多项指标纳入系统,设置 了3000多条审核规则,实现了数据异常自动预警。去年,通过 平台发现并纠正数据错误1200多笔,核实率达到100%。新《统 计法》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统计工作效能”,这更加 坚定了我们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的方向。下一步,我们计划将 平台功能扩展到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对接税务、电力、海关 等部门的行政记录,构建“数据共享、交叉验证”机制。比 如,通过比对企业用电量、税收数据与上报的产值数据,判断 其匹配度,从技术层面筑牢防假防线。同时,我们正在试 点“电子台账”,让企业数据从生产经营环节直接生成统计数 据,减少人工干预,从流程上保障数据真实。 (三)在统计执法监督上求“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 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过去,基层统计执法存在“不敢 罚、不愿罚”的问题,有的地方担心影响营商环境,对数据造 假行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新《统计法》加大了对统计 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 施,这让我们执法更有底气。去年,我们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 了“统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对3个县(区)的12家企业进行 了重点检查,发现2起典型数据造假案例,不仅对企业进行了处 罚,还追究了当地统计机构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在全市引起了 不小震动。新法实施后,我们将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 查+随机抽查”的执法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全市性执法检 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靶向治疗”。同时,畅通举 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 回音”,让统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三、聚焦**发展实践,激活服务决策“动力源” 统计工作的价值,最终要体现在服务发展、服务决策上。新 《统计法》明确要求“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 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为我们找准工作定位、提升服务水 平指明了方向。**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统 计工作必须紧跟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更精准、更及 时、更有效的统计服务。 (一)在监测重点产业上出“力”。产业是**发展的根 基,我们始终把产业统计作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市大力发 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引进了一批重大项目,如何准 确反映这些产业的发展态势,是统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过 去,由于新兴产业统计标准不统一,数据口径不一致,给监测 分析带来难度。新《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