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民事检察履职路
径的思考与探索
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提振企业投资信心,吸引要素集聚,推动
我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以高效公正的司法保障法
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直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明确要求,国务
院、xx 市等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都专设了“法治保障”章
节,对涉营商环境保护的司法活动作出了要求。民事检察的效能
释放,可以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契合时代需求与融
入发展大局的有力抓手。然而,目前民事检察在服务经济发展大
局的履职实践中,在能力适配度、职能定位精准度等方面仍然面
临挑战。本文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
聚焦民事检察履职的重点领域和常见可行切口,以期为之后的民
事检察履职提供参考。
一、民事检察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必要性及面临的问
题
(一)民事检察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必要性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当前,在全
面深化改革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各地
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 2025
年 x月 xx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
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
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坚定发
展信心,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法治精神”;党的二十届三
中全会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因素中,司法环境的建设对营商环境的评
价具有重大影响。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价指标的三大支柱
以及十大主题无一不与司法领域存在关联关系。检察机关作为司
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落实相关精神,参与到了法治化营
商环境的建设之中。2024 年 x 月,为期 x 年的全国检察机关“检
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涵盖“四大检察”各个条线,
深化落实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揽子”检察举措。2025
年 x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召开“在服
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检察机关高质
效办理涉企案件有关情况。
民事检察作为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市场经济秩
序、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法治化
营商环境建设中具有天然优势和不可替代性。近年来,民事检察
以各种方式加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以某市检察分院为例,
该院 20xx 年受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案件 xxx 件,占比 xx.x%;
2024 年受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案件 xxx 件,占比 xx.x%,涉营商
环境建设案件数及占比较高,案由日趋多样化。
(二)民事检察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民事检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履职实践中,仍然面临着
能力适配性不足与职能定位模糊的双重困境。一是部分民事检察
部门仍然囿于传统职能、传统案件的处理思路中,未能将专业知
识储备、丰富履职手段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的需求有效衔接,
导致在处理涉企、涉营商环境的案件办理、专项检察、日常检察
工作时出现“本领恐慌”,难以精准回应相关专项的融合履职需求。
二是受制于民事诉讼的意思自治等特性,相较于其他检察业务,
民事检察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手段较为迂回、柔性,其能够在
营商环境优化中体现的作用不够明显,效能未获最大程度释放。
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实践中的继续探索,也需要理
论研究上的突破。然而,目前相关理论研究不足。在探索检察职
能如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刑事、行政检察领域的
相关研究文章较多,民事检察领域的研究文章较少;相关研究文
章大多仍以检察传统职能为落脚点和目的地,少有以营商环境优
化需求本身为视角、较为体系化的研究。因此,课题组以 xx 市
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相关实践为样本和范例,探索民事检察在
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履职切入点和路径。
二、民事检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履职的切入点和路径
(一)维护各行业交易秩序
民事检察作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司法力量,在处理各
行业产生的交易纠纷中,应聚焦行业特征和运行机制,紧扣行业
交易中的规则争议、行为失范、合作梗阻等核心问题,通过监督、
建议、调解等履职手段作用于特定纠纷的解决和行业交易秩序的
修复。
一是关注行业内争议性规则,以裁判规则统一推动行业规则
统一。行业交易秩序的稳定依赖于统一、明确的规则体系。除一
般意义上的合同规定外,行业内会在相关交易实践中形成其独特
的交易规则、商业惯例,但这种商业惯例并没有明文规定,容易
产生规则理解、适用不统一的乱象。民事检察即通过个案监督和
检察建议,推动司法裁判规则形成统一规则指引,将模糊的行业
“潜规则”转化为明确的法律标准。如在办理某大型超市买卖合同
纠纷案中,针对连锁超市交易模式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全面梳
理零供纠纷特点,向该公司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引导形成
大型商超零供交易结算标准的统一规则,为行业交易构建稳定的
制度框架。
二是关注行业内不规范行为,以纠正法律关系认定和检察建
议制发参与行业治理。行业交易中的不规范行为,一般以违反法
律法规、行业内交易规则、交易中各方合同约定为表现形式,直
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形成“劣币驱
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民事检察以“个案监督纠偏+行业治理预防”
模式,及时遏制不规范行为。以融资租赁为例,融资租赁实践中
存在确认收货程序不规范、不履行后收回融资租赁物手段不合法
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生效裁判监督精准识别法
律关系,认定行为性质和相关责任,并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引
导企业合法经营。如在办理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中,面
对出租人未将融资租赁物交付单原件及时留存导致的法律关系
认定不准确,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出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况,
抗诉后获法院改判。
三是适时引导和解,打通交易堵点。纠纷解决的目的是促进
交易的继续,而非仅为定性。面对纠纷造成的交易僵局,民事检
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恢复各方破裂的
交易关系。如某典当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检察机关促成两
家公司达成 xxxx 万元的和解协议,使典当公司收回 xxxx 万元债
权,房地产公司因此摆脱了债务负担,保住了 xx 个家庭的住房。
(二)保护企业的财产利益
通过法律监督权的行使,矫正司法行权中的偏差,实现资源
分配的实质正义,保障营商环境司法要素